刚出狱贩毒男子被判终身监禁
(Baonghean.vn)——刚刚服刑20年刑满释放的阮文红(Nguyen Van Hong)继续贩毒。尽管在庭审中,被告人没有承认犯罪,但他仍然无法逃脱牢狱之灾。
12 月 13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红(1985 年出生)开庭审理,被告人是桂风县芒诺乡居民,犯有““非法运输毒品”。
起诉书显示,2021年12月18日晚,阮世英知道洪某准备返回安城,便给了她一个粉色塑料袋,让她带着下去,等有人来取。
随后,洪某带着塑料袋搭乘公交车前往安城县。在车上,洪某将塑料袋放在第三排座位后面的行李架上,自己则坐在车门旁边。
![]() |
被告人阮文红被判处终身监禁。图片:Tran Vu |
第二天上午10点25分左右,当车行驶到Tien Phong乡Truong Banh路口时,警方发现一个塑料袋,内有959.04克毒品,于是便立案调查,并将犯罪嫌疑人当场逮捕。
在调查机构,洪某的供述前后矛盾,有时称自己没有带行李上车,有时又称安某要求她留下一个只装有几套衣服的包。
在一份审讯报告中,洪某称带上车的那袋毒品属于安某。同时,洪某还表示:“大约10天前,洪某听到安某与韩国某某通电话,商讨购买冰毒的事。之后,安某告诉洪某,对方出价太高了。”
庭审中,被告人洪某否认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塑料袋是其所为。被告人还声称,其在桂丰县警察局的自白书只是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
合议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虽然不承认犯罪,但讯问笔录、证言等材料均有被告人的签名,且被告人的证言均有录音、录像,因此,被告人关于在空白纸上签字的说法不成立。
此外,证人巴士司机称,装有毒品的袋子是被告人带上车的,当时车上没有乘客。
从审查的证据看,对被告人“非法运输毒品罪”的起诉符合人情、罪名、法理。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合议庭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阮文红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