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传播“白色死亡”的女妖怪被判终身监禁
(Baonghean.vn)——尽管陈黎美(Tran Le My)和阮氏豪(Nguyen Thi Hao)此前曾多次涉嫌贩毒,但他们仍然继续参与传播“白色死亡”。此次,黎美多次向河内一位姓黄的女子出售毒品,赚取巨额利润。
从老挝订购毒品出售牟利
7月26日,乂安省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陈黎美(生于1976年),居住于荣市洪山坊,因犯“非法买卖毒品罪”;阮氏豪(生于1982年),居住于清化市,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此前,法院已两次对这两名被告进行审判。在之前的审判中,法官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从美国订购毒品的Huong女士在本案中的角色和责任,因此决定将案件卷宗退回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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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黎美被判处终身监禁。照片:Tran Vu |
根据侦查机关文件:2018年11月15日,My接到河内一名叫Huong的女子的电话,要求订购50包粉色毒品,每包售价500万越南盾。My同意了。随后,Huong向My的银行账户转账2.5亿越南盾。
为了将“货物”送到客户手中,My联系了老挝一名叫Tung的男子,希望购买50包鸦片。但该男子告知他只有30包,每包售价350万越南盾。My随后向Tung转账1.05亿越南盾,用于购买“货物”。
2018年11月26日,吴某将30包毒品装进一个橙色盒子,用大巴运到河内交给黄某,金额为1.5亿越南盾。一天后,黄某又向吴某订购了2块海洛因饼(每块售价1.6亿越南盾)、40包粉色毒品(每包售价500万越南盾)、1公斤冰毒(价值2.8亿越南盾)。
2018年11月27日,阮氏豪致电阮氏玉,要求购买价值2000万越南盾的氯胺酮。阮氏玉同意了。此时,阮氏玉又致电阮氏玉,要求订购2块海洛因饼、1公斤冰毒、40包粉红冰毒和500克氯胺酮,共计7亿越南盾。2018年11月28日,阮氏玉派一辆客车前往老挝阮氏玉,支付了4.9亿越南盾,余款待其后支付。
2018年11月30日中午12点,Tung派人骑着摩托车来到My家门口,将装有毒品的背包交给My。My将毒品藏匿于卧室。随后,My打电话给Hao,询问他:“你有没有价值9000万越南盾的3盎司氯胺酮?”Hao要求延期还款,My同意了。当天下午3点30分,Hao乘坐从清化市前往荣市的巴士,前往My家取毒品。
收到毒品后,郝某步行搭乘公交车回家。然而,当他到达洪山坊荣市市场路口时,却被荣市警方逮捕,警方缴获的证据是298.685克氯胺酮。
警方对陈黎美进行紧急搜查,查获66.41克氯胺酮、889.215克甲基苯丙胺、805.415克甲基苯丙胺(片剂)和705.6克海洛因。
代价
庭审中,My起初改口称自己没有与Huong女士进行毒品交易。但My后来低头承认了所有罪行。同时,他请求减轻刑罚,以便回家开始新的生活,照顾年迈的母亲。
被告人郝某对其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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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My和Hao在法庭上。图片:Tran Vu |
据悉,两名被告人均有多项犯罪记录。2003年,My因“非法贩卖毒品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而Hao则因同一罪行有3次犯罪前科。
在本次庭审中,调查机构认定,这名姓Huong的女子在调查时并不在当地。她也没有向当地政府报告她的去向和活动,因此当局一直未能找到Huong。一旦找到她,当局将继续调查此案。
法官小组认定,被告的行为对社会具有危险性。他们均曾因毒品犯罪被定罪,但并未汲取教训。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情,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陈黎美无期徒刑,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阮氏豪1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