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非法送人出国,表兄弟惹麻烦
(Baonghean.vn)——Dau受雇经河运载人前往老挝,他答应了,并邀请他的表弟加入。最终,两兄弟被捕,头目也迅速逃脱。
8 月 5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奇山县美里乡的两名被告人 Lo Van Dau(1983 年出生)和 Luong Du Lan(1988 年出生)进行一审刑事审判,罪名是“组织他人非法出境“。
Dau 和 Lan 是非法移民团伙的两名被告,团伙首脑是 Nguyen Anh Tuan(1988 年出生),居住在 Dien Chau 县 Dien Ky 公社。
侦查机关查明,尽管阮志军没有派遣人员出国的职务或权力,但出于经济原因,阮志军利用边境地区优势,组织派遣了4人前往老挝(此外,还有一名4岁的儿童随其母亲前往)。每名前往老挝的人员阮志军需支付7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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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弟罗文斗(Lo Van Dau)和梁杜兰(Luong Du Lan)在法庭上。图片:Tran Vu |
2021年3月5日凌晨3点,Tuan开车接了4名来自安城县的人员,并送他们到Ky Son县。由于他们事先联系过他,Tuan便开车把他们送到了Dau的家,并支付了Dau 400万越南盾的服务费。
Dau用100万越南盾为载人前往老挝的摩托艇购买汽油,又用50万越南盾为团队支付伙食费。之后,Dau邀请他的表妹Lan一起去,并承诺会付钱给她。
当 Dau 和 Lan 带着一行人经由南农河前往老挝时,被 My Ly 边防站发现。
庭审中,两名被告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Dau称,他同意带人去老挝,是因为需要钱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被告人Lan称,她同意带人去老挝,是因为Dau邀请她一起去,但Dau没有收钱。
合议庭裁定,被告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他们在新冠疫情复杂时期将人员带出国,因此应受到严厉处罚。法院判处罗文斗9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人梁杜兰8个月有期徒刑,缓刑。
对于逃离当地的阮英俊,当局已发出通缉令。
对于非法出境前往老挝的人员,边防站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