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母亲诈骗超过10亿越南盾
(Baonghean.vn)——居住在义安省荣市宜金乡的Quyen吹嘘自己在该省有很多关系,承诺为受害者在各部门、分支机构和行业找到工作,并挪用了超过10亿越南盾。
荣市警察局表示,已对居住在荣市宜金乡第六村的麦氏黎娟(1984年出生)提起刑事诉讼,继续调查和扩大其涉嫌欺诈和侵占财产的案件。
此前,荣市警察局接到多名受害者的投诉,指控 Quyen 犯有欺诈和侵占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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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 Mac Thi Le Quyen |
权女士经常利用自己的残疾博取他人同情,然后与受害者攀谈。在进行亲密交谈后,她会“吹嘘”自己与省内许多领导关系密切,并能为自己谋得省内各部门和县级单位的职位。
为了让受害者更加放心,Quyen让人复印了以受害者名义发布的招聘和甄选决定,然后将复印件交给这些人。许多受害者相信了Quyen的话,给了她钱,但一直没有收到回复,于是他们向有关部门报案。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黎氏氏女士(1987 年出生,居住在荣市洪山坊),她被 Quyen 以将她从荣市一所中学的合同教师调任为正式教师为由,骗取了 1.3 亿越南盾。
Quyen 以帮助 Vo Minh H. 先生(1993 年出生)在荣市雄平坊找到工作为由,骗取并侵吞了 Vo Minh H. 先生 3 亿越南盾。
又如,居住在安城县春城乡12村的泰维哲先生(1989年出生),为了在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给了权2.95亿越南盾。
与Tr先生的案例类似,居住在荣市鸿山坊1号街区的黎氏氏女士(1987年出生)也被Quyen以将她从荣市一所中学的合同教师调任为正式教师为由,骗取了1.3亿越南盾。
针对报案情况,荣市警方展开调查,核实并确认嫌疑人为居住在荣市宜金乡第六村的麦氏黎娟(1984年出生)。经整理案卷及证据,荣市警方侦查局于7月10日立案侦查,对麦氏黎娟提起公诉,进一步调查并扩大案件范围。
然而,由于 Quyen 身有残疾且正在抚养年幼的孩子,荣市警察局没有采取暂时拘留嫌疑人的预防措施,而只是禁止嫌疑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离开住所。
在长时间的调查中,荣市警方认定,Quyen不仅在荣市诈骗和侵占了人民的财产,而且还将犯罪活动扩展到了归州和祥阳等地区。
典型案例包括:向邓氏黄女士承诺安排她在归州县归州寄宿中学任教,并收取其1亿越南盾;诈骗居住在祥阳县谭光乡溪波村的陈氏氏女士(1973年出生)2.2亿越南盾,以安排她的女儿在祥阳县的一所小学任教;诈骗并挪用居住在琼柳县琼后乡3号村的陈德恩先生(1987年出生)2亿越南盾,以安排他在当地一所高中任教。
最初,市警察局已澄清,Quyen从受害者处挪用的金额超过10亿越南盾。在调查机构,Quyen坦白认罪。
荣市警方宣布,凡是居住在荣市宜金乡6村的麦氏黎娟(1984年出生)的受害者,请拨打02383.844.533联系荣市警察局经济警察队报案,并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