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一名年轻男子因运输20块海洛因饼而上诉被驳回。
(Baonghean.vn) - 负债累累的奎同意为奎丰县的一对母子运送毒品。在“携带”海洛因前往朝鲜的途中,奎被当场抓获,并被判处死刑。
河内高级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非法运输物质”案上诉药品“在乂安省人民法院,被告人张玉桂(1995 年出生),居住于荣市雄勇坊。
起诉书称,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Que分两次从Que Phong向Nam Dinh市运送了20块海洛因饼给Truong Thanh Huyen(1976年出生,居住在Que Phong省Kim Son镇),每块海洛因饼的报酬为500万越南盾。
这是Huyen答应为一名叫Dai(背景不明)的男子运输的毒品数量,报酬是每块800万越南盾。与Que一起参与运输毒品的还有Huyen的儿子Lo Long Truong(生于2000年)。
第一次,Huyen打电话给儿子,让他带Que去买毒品运到北方。2020年10月30日下午,Truong和Que驾车前往Que Phong县后,Huyen为他们准备了一辆摩托车。Huyen告诉他们“看到路边有新鲜的树枝就停下来,去拿‘货物’”。
Truong带路,Que骑着摩托车跟在后面。到达指定地点后,Que停下摩托车,拿到了8块海洛因砖。之后,Que按照Truong的指示,乘坐巴士前往南定,将毒品送达客户手中。Huyen为此向Que支付了40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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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玉贵。照片:陈武 |
第二次是在2020年11月5日中午,Huyen接到了一份运送12块海洛因饼的“合同”,报酬为1亿越南盾后,便让儿子带Que去接任务。Que用上一次同样的手法,拿到12块海洛因饼后,便乘坐大巴前往南定省运送“货物”。
然而,当张玉桂到达前风乡长坂路口时,警方凭借证据将他逮捕。
根据Que的证词,警方逮捕了Truong Thi Huyen和Lo Long Truong母子。侦查部门认定,被告人Huyen、Truong和Que涉嫌运输超过7.1公斤毒品。
一审法院判处张氏玄、张玉桂死刑,被告人罗龙长被判处无期徒刑。
随后,被告人奎某提出上诉,要求减轻刑罚。在上诉听证会上,被告人表示自己是家中独子,因负债,才同意为玄某及其母亲运输毒品。被告人请求法官考虑减轻刑罚,以寻求生存的机会。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提供了一些细节,例如,奎某被捕后主动供认运输了8块海洛因蛋糕。由于奎某的公开供述,侦查机关迅速破案,逮捕了黄某和她的母亲。
被告人父母为直系烈士,家中有亲属为老革命干部,被告人本人历史清白,供述如实……请求法院对阙某减轻处罚。
上诉法院认定,本案中被告人郭某主动实施犯罪行为,且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故驳回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张玉桂的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