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产生积极变化,首先在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中形成“酒后不开车”的习惯和文化;逐步“恢复交通参与者和交通执法人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秩序和纪律”,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签发了第1763-CV/TU号批示,题为“加强领导和指导,遵守有关乂安省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法律规定”。

具体要求各党执行委员会、党的代表团、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省、区、市、市级部门、分支机构和直属党委负责人深入宣传、宣传和提醒各单位和地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党员、武装部队和工作人员自觉严格遵守《关于预防和打击酒精和啤酒危害的法律》的规定。审查和补充“饮酒、含酒精饮料或兴奋剂时不得驾驶参加交通的车辆”的内容,将其纳入机关、单位的工作规章和内部规章;对违反规定的人提出严厉的处罚措施,并追究有关领导和集体的责任;要求党员、干部、士兵、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写承诺书,承诺不违反上述内容。
同时,指示各单位和地方干部、公务员、党员、武装力量和工作人员配合、支持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警察部门检查处理酒驾违法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阻挠、干扰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行为。“要求全体干部、公务员、党员、武装力量模范带头,带头遵守交通安全秩序法的规定。特别是,不饮酒或喝啤酒驾驶车辆,不乘坐饮酒或喝啤酒驾驶的车辆。”——乂安省委常委会第1763号批示强调了干部、公务员在遵守交通安全法方面的模范作用。

义安省委常委会还要求省公安党委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对官兵进行深入教育。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不解决任何干预案件,请无视违法行为。对利用、冒充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工作人员、利用社交网络影响警方处理工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严禁掩盖、变造、忽视驾驶时酒精浓度超标违法行为。对违法者为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党员、武装部队人员的,除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外,还要将违法情况通报机关、单位负责人,由其审查并依规定处理;同时,要将违法情况通报同级监察委员会和内务机关,监督对违法的公务员、公职人员、党员、武装部队人员的处理情况。
封存违规车辆进行处理。图片来源:华盛顿特区 严禁掩盖、改变或忽视驾驶时酒精浓度违规行为。
事实上,公务员、公职人员、武装部队官兵违法并受到处罚的案件已有多起,如2023年9月22日晚,来自祥阳县的蓝牌汽车司机酒精含量超标0.173毫克/升。2024年1月21日,在荣市陈富街,一名武装部队官兵不服从酒精浓度检查命令,拒不服从并驾车逃逸;当上述汽车逃往朱文安街时,被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拦停、逮捕并带回荣市公安局总部作笔录,以拒不服从公务的行为当场抓获,依法严肃处理。汽车司机被查明为潘公团,其酒精含量超标0.399毫克/升。

除了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外,乂安省党委、人民委员会特别强调领导干部在机关单位建设“交通文化”方面的责任。省委常委会关于“加强领导指导,依法保障乂安省交通秩序安全”的第1763-CV/TU号批示明确指出:“各机关、单位、地方领导如果允许本机关、单位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党员违反或者不严格处理、不妥善处理饮酒、啤酒、服用兴奋剂等驾驶车辆的违法行为,应向省委常委会承担责任”。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9月21日第7995/UBND-NC号关于加强依法保障干部、党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交通秩序安全的文件也强调,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将研究并严肃追究各机关、单位、地方领导的连带责任,如果干部、党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出现以下行为:违反交通秩序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特别是违反酒精浓度规定;被公安部工作组发现,并书面通知主管单位和地方;收到书面通知,告知其主管的干部、党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违反交通秩序安全法,不予指示处理或不予严肃处理。

此前,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在2023年5月16日关于落实政府总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道路交通秩序安全保障工作的第10/CT-TTg号指示的328/KH-UBND计划中也明确提出,如果由于缺乏领导、指导、检查、监督或管理范围内的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本地区交通秩序安全形势复杂化,将研究处理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责任。

按照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处理酒精浓度违法行为“无禁区、无例外”的要求,义安省职能部门同步采取多项措施,将宣传工作与严厉处理违法行为结合起来。
省公安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阮南红中校表示,事实上,近年来严控酒精浓度的举措卓有成效,不仅为保障交通安全、减少事故、让人民出行安全无忧做出贡献,而且还有效防止了因饮酒而引发的杀人、故意伤害、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

此外,它还有助于在每个家庭和社区营造良好的文化生活,使参与交通的人们养成“酒后不开车”的习惯。因此,今后一段时间,省交警部门将继续动员和组织力量,充分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和装备,组织巡逻,控制、发现并严厉处理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驾驶道路车辆时酒精含量超标的行为。各支队和派出所将与地方公安部门协作,在国道、省道和所有地方管理的道路上,尤其是在中午、晚上、节假日、周末等时段,对酒精含量超标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确保落实“无禁区、无例外”的指示精神。
此外,交警部门在提供酒精饮料的餐饮场所(餐厅、卡拉OK厅、小吃店等)组织宣传,提醒顾客严格遵守酒精危害防治法。同时,动员餐饮店主签署遵守酒精危害防治法的承诺书,并支持饮酒顾客使用科技摩的、出租车、网约车等安全回家等。

除了交警队伍的参与外,各级政治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也积极配合职能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酒驾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乂安省交通安全委员会部署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运用数字技术扩大宣传范围,覆盖多个对象。同时,协调制定了适合不同对象的宣传方案,例如“工人建设交通文化”、“农民参与交通安全”、“学生参与交通文化建设”等。



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上,关于绝对禁止酒驾的规定得到了民选议员的关注和支持。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审议并与议员协商后,决定选择绝对禁止酒驾的方案,提交国会审议。这体现了整个政治体系构建“酒驾不开车”交通文化的决心。
因此,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潘辉章表示:“今后,委员会将继续与各部门和各级部门配合,建立、推广和保持有效的模式和良好做法,确保总体交通秩序和安全,特别是《预防和控制酒精危害法律》。积极创新,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以通俗易懂、易于吸收的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法律宣传、普及和教育工作,适合每个地区、地区和地方,特别是偏远山区;其中,重点关注青年、青少年、学生等,促进行为改变,在交通参与者中形成“酒后不开车”的文化,继续减少酒后、酒后和酒后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