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反腐败和反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清维 July 5, 2022 17:39

(Baonghean.vn)- 7月5日下午,在荣市,义安省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省人民议会主席、指导委员会主任泰清贵同志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还有:省委常务副书记、副主任阮文统,省委常务委员、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胡黎玉,指导委员会的同志们。

义安省预防和打击腐败与消极行为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概况。图片:Thanh Duy

此前,2022年6月30日,乂安省委常务委员会颁发第1150-QD/TU号决定,成立省反腐败和反不良行为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由15名同志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其中常务副主任1人),委员9人。

指导委员会主任兼副主任同志

泰清贵同志——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省人民议会主席、委员会主席。

阮文统同志——省委常务副书记、副主任。

胡黎玉同志——省委常委、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

黎德强同志——省委常委、省组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裴青安同志——省委常委、省委检查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范世松同志——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省委副主任。

省委常委、省委内务委员会主任、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胡黎玉同志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Thanh Duy

第一次会议讨论了工作条例,内容包括:总则;职责、权限;工作制度和工作关系;以及关于指导委员会成员任务分配的决定(草案)。

工作会议结束时,省委书记、指导委员会主席泰成贵要求省委内务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常务机构立即制定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和方案以及2023年预计工作计划;同时,审查、汇总并提出指导委员会监督的案件,提交7月份会议。

省委常务副书记、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阮文统同志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Thanh Duy

泰清贵同志还要求常务办公室认真研究并指导落实《决定》,向省委直属党委、各机关、各单位传达指导委员会精神,指导成立指导委员会并落实指导委员会的任务。据此,要重新评估过去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各级党委的责任,同时落实指导委员会的任务。

会议最后,省委书记强调,指导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完成好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

省委书记、指导委员会主任泰清贵同志在第一次会议上作总结发言。图片:Thanh Duy

2022年6月2日,秘书处颁布了关于各省和直辖市反腐败和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任务、权限、组织结构、工作制度和工作关系的第67-QD/TW号条例。

省指导委员会由省委常务委员会、直辖市委设立,对省委常务委员会、直辖市委和中央反腐败和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简称中央指导委员会)负责,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监督全省和直辖市(统称地方)的反腐败和反腐败工作。

省指导委员会指导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预防和打击消极行为,重点是地方各级领导和管理干部、党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和作风的下滑;同时直接指导处理地方发生的复杂、社会关注的腐败和消极行为案件和事件,依据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

关于工作原则,第67条明确规定:省指导委员会在省委常务委员会和市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同时,在地方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情绪的工作中,接受中央指导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由委员会主席集体讨论并指导实施。

省指导委员会按照赋予的职责、任务和权限开展工作;遵守党的法规和国家法律;尊重、不妨碍正常运作、不取代主管机关、组织、单位和个人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工作中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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