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要求重新审查处罚记者的决定

DNUM_AEZBAZCABG 09:52

《青年报》向河内市公安部部长、书记兼董事长发出正式公文,要求重新审查对记者 Quang The 处以行政罚款的决定,Quang The 指责警察殴打和妨碍其工作。

10月3日,报纸胡志明市青年表示,他已向公安部高级中将苏林、河内市书记黄忠海、河内市主席阮德忠发出正式通知,要求指示河内市警察局和西湖区警察局审查对记者 Quang The 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

然而,该报编辑部承认河内市警方迅速调查核实案件的精神,但认为“警方的回应打了记者的脸”以及对记者光德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不客观,没有反映事件的真实性质,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bao-tuoi-tre-de-nghi-xem-lai-quyet-dinh-xu-phat-phong-vien

河内警方称,东英刑警“打”了记者的脸颊。图片:司仪。

《青年报》编辑部称,审查对记者 Quang The 的行政处罚决定是为了确保公平和客观,此外“明确认定事件性质为公共场所妨碍新闻采访、殴打伤害记者。

同一天,记者 Quang The 还向河内市警察局局长和西湖区警察局长提出了投诉。在投诉中,他西湖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缺乏法律依据,也不符合行政违法处理程序。

该先生否认了行政处罚决定的全部内容,并表示:与他合作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经纪公司做过任何记录。”请愿书中称:“不做记录就作出罚款决定,违反了现行《行政违法处理法》的规定。”

9月23日上午,记者光德(Quang The)正在调查一名出租车司机在河内东英县日新桥下死亡的案件,被一名身穿警服的男子拦下。他走了大约30米后继续拍照,但被一群人拦住,其中包括一名身穿便衣的东英区刑警,并殴打了记者。

“我被打得嘴巴流血,头部还被打了一拳,”The先生证实道,并补充说,他手中的相机也被抢走,无法使用。9月23日下午,东英县警察局刑警局局长范南胜中校前往河内《人民报》代表处向Quang The先生道歉,承认其下属的“态度不正确”。

bao-tuoi-tre-de-nghi-xem-lai-quyet-dinh-xu-phat-phong-vien-1

据河内警方推断,Hung警官确实踢了人,但没踢中。

9月29日,河内市警察局副局长、侦查警察局局长阮维玉上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东英县刑警与记者光德之间发生了争执。然而,阮维玉上校表示,在执行任务期间,一名姓雄的警官“用手推记者光德的脸颊,并抬起腿踢他,但没有击中他”。一名姓阮的警官“用手将记者推向摄像机”。

9月29日晚,西湖县公安局向记者张光世发出行政罚款决定,罚款近1450万越南盾,违规行为包括:未经允许进入涉及国家机密活动限制区域,罚款200万越南盾;在限制区域拍照,罚款200万越南盾;侮辱执勤人员,罚款250万越南盾;利用记者身份干扰组织或个人的合法活动,罚款750万越南盾;将摩托车停放在桥上,罚款35万越南盾;不服从交通管理员指挥,罚款5.5万越南盾。

据VNE报道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青年报》要求重新审查处罚记者的决定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