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枪手射穿了一名女孩的大腿,现已被捕

February 12, 2017 14:42

(Baonghean.vn)——这名32岁的嫌疑人向女孩大腿开枪后,将枪扔进拉姆河,然后乘坐巴士前往岘港躲藏。一个多月后,他返回荣市并被“抓获”。

2月12日,荣市警方宣布,根据《刑法》第230条,以非法持有军用武器罪起诉并临时拘留阮黄越(1985年出生,居住于义禄县义和乡)3个月。

Đối tượng Nguyễn Hoàng Việt. Ảnh: Ngọc Diệp
对象阮黄越。照片:玉迭

侦查机关查明,2016年12月8日晚,阮黄越(Nguyen Hoang Viet)在荣市一家夜店就餐。当时,餐厅里的一群年轻人与范氏海燕(Pham Thi Hai Yen,1990年出生,现住荣市永新坊)的一行人发生冲突。由于阮黄越认识这两群人,他便上前阻止,试图调解。

见Viet试图阻止自己,Yen女士“不以为然”地对Viet大声呵斥,随后带着一群朋友前往荣市Cua Nam坊2号街区的另一家夜店(荣市体育场附近)。

受到质疑后,Viet 感到很沮丧,他回到家,从清化的一个人那里拿回了他之前花 700 万越南盾买的自制枪,和他一起的还有 Duong Xuan Lap(1992 年出生)、Ho Tuan Anh(1989 年出生)和 Pham Hong Hoan(1995 年出生),他们都住在 Nghi Kim 公社,然后雇了一辆出租车去找 Yen……把事情弄清楚。

12月9日凌晨2点30分左右,出租车抵达夜粥店门口时,Viet持枪下车冲到Yen女士所坐位置,举起枪朝Yen女士大腿开了一枪,致其重伤。为了显示威力,他又向空中开了一枪,引起在场群众及小区居民的恐慌。

荣市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搜寻线索,确认并逮捕了肇事者。十多天后,Lap、Anh和Hoan自首被捕。Song Viet仍在逃。

侦查机关通过专业手段查证,Viet作案后立即逃往岘港地区。他们组织了多支侦察小组,并同时在荣市设伏。2017年1月中旬,即作案一个多月后,Viet从岘港返回荣市,并被警方抓获。

阮黄越在侦查机关承认了犯罪事实,他承认在乘车逃跑途中,将枪扔进了河静省宜春县春红乡的蓝河。侦查机关组织大批警力潜入水中搜寻,最终找到了作案用的枪。

目前,阮文的三名同伙杨春立(Duong Xuan Lap)、何俊英(Ho Tuan Anh)和范红环(Pham Hong Hoan)已获保释。荣市警方正在继续整理案件档案。

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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