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载有“非法”消费电子产品的卡车
(Baonghean.vn)——安城区警察局交通警察队刚刚发现并扣留了一辆运输消费电子产品的卡车,该卡车没有证明其来源的文件。
8月20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安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安城县安城镇第3小区巡逻时发现一辆牌照为37C-192.19的卡车,司机为阮达越(1993年出生),居住于杜良县新山乡第8村,车牌号为37C-192.19,该卡车有许多可疑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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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被没收的来历不明的消费电子产品。照片:Thao Nguyen。 |
经检查,专案组发现该货车装载了一批消费电子产品,包括:使用LED灯泡的塑料外壳手电筒820个;带背带的塑料外壳手电筒900个;节能LED灯泡850个(有发票,国外制造)。
其余物品包括430个蚊拍、112台12伏电风扇、90盏台灯和178台飞鹏窗帘扇(无发票或产地证明文件)。这批货物总价值估计超过1.35亿越南盾。
在配合工作组工作过程中,司机最初出示了一些可以证明货物原产地的发票,但经实际检查,车辆上有很多货物没有发票,也没有原产地证明。
工作组对上述货物事件进行了记录,并移交市场管理一大队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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