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贩毒被捕,搜查房屋并发现爆炸物
(Baonghean.vn)- 11月29日上午,归合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文强(1968年出生)犯罪一案进行流动公开审理,被告人周光乡安良村居民周文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爆炸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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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者:Chau Van Cuong。摄影:Le Phan。 |
2017年6月26日下午3点30分,归合县公安局对同样居住在归合县周光乡安良村的周文恩冈(周文强先生之子)执行了紧急搜查令,没收了枕头里的1包海洛因,重3.495克,强卧室里的1个电子秤,侧房里的12根工业炸药,重2.4公斤,21枚雷管,以及强主动上交的1包海洛因,重0.195克。
在侦查机关,周文强供认,枕头里查获的海洛因以及他上交的海洛因的来源是他从陌生人那里以15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的,供自己使用。至于炸药,周文强在班韦捡到,需要的时候带回来藏匿。
据悉,周文强生前有过不良记录,1993年被兴原县人民法院以“违反道路车辆管理规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007年被乂安省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毒品”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2年2月24日刑满释放,但仍“马熟故里”。
至于向 Cuong 贩卖毒品的男子,由于没有具体姓名、年龄和住址,因此没有调查和起诉的依据。
鉴于上述行为,人民法院以《刑法》第194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周文强有期徒刑3年,以《刑法》第232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持有爆炸物罪”判处被告人周文强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周文强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持有爆炸物罪”两项罪名,应受的刑期合计为4年。
黎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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