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区民事判决执行办公室的女会计因挪用数百亿越南盾被捕
41岁的陈氏芳庄女士是林同省德重县民事判决执行办公室的会计,她因涉嫌诈骗多人数百亿越南盾且无力偿还而正在接受调查。
7月7日,林同省警方对居住在德重县莲义镇的41岁女子陈氏芳庄(Tran Thi Phuong Trang)提起诉讼并将其逮捕,以调查其涉嫌侵占财产的行为。

调查显示,庄女士曾任德重县民事判决执行办公室会计。在该机构工作期间,庄女士向多人借款从事房地产业务,并将这些钱挪作他用。
然而,这家企业一直亏损,庄女士无力偿还借款。在多次追讨未果后,贷款方对庄女士提起诉讼。
林同省警方认定,庄女士向多人借款数百亿越南盾,然后将其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