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原主席等五名被告被暂时拘留
公安部侦查警察局刚刚对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原主席陈清廉先生和其他 5 名被告人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罪名提起公诉,并暂时拘留。
6月29日警察调查局公安部已对6名被告人发出起诉决定、逮捕令和搜查令,罪名是“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被告人均为平阳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及前领导。6名被告人包括:
阮青竹——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陈春林(Tran Xuan Lam)——平阳省首席督察。
武文良——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范文景——原平阳省委常务副书记。
陈清廉——前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Ngo Dung Phuong——平阳省委办公室党财务部部长。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部侦查警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执行上述决定、命令。
目前,公安部侦缉警察署正继续调查扩大案件,并采取法律措施追缴赃款,追回国家财产。
平阳省多名领导及前任领导因平阳生产进出口公司“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一案正在接受调查。尤其是,6月25日,平阳省选举委员会否决了土龙木市市委书记阮文同先生和平阳省总督察陈春林先生的省人民议会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