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社会保障局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金、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的发放
(Baonghean.vn)-据此,越南社会保障局要求各省市社会保障机构主动与省邮政局配合,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2020年8月及以后月份养老金、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计划。
面对日益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落实政府总理阮春福在政府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结论,2020年7月25日第253/TB-VPVP号通知,2020年7月28日,越南社会保障局局长阮世孟签署并向越南邮政总公司和各省市社会保障局签发第2388/BHXH-TCKT号批示,关于在继续实施疫情防控措施期间按月发放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UI)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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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Ha Huy Tap 区(荣市)第 3 区的 Tran Dinh Tinh 先生支付养老金。照片:德英 |
据此,越南社会保障要求各省市社会保障机构主动配合省邮政局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2020年8月及以后月份养老金、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计划,提出在继续实施适合每个高风险地区、风险地区和低风险地区的疫情防控措施期间支付点和支付时间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受益人的安全。
在需要保持社交距离的高风险地区,应制定方案,组织受益人居家领取款项。同时,两部门应将领取款项方式、时间和地点的变化向受益人广泛通报,以便协调。在领取点,领取工作人员和受益人均须佩戴口罩并进行消毒。
越南社会保障局还要求越南邮政总局指示各省市邮政局积极配合省社会保障局,及时向受益人通报养老金、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金支付变化情况;切实落实支付点疫情防控措施;增加支付人员,安排更多支付窗口,减少受益人等待时间,避免过度拥挤,落实政府总理第19/CT-TTg号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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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邮局养老金发放组在河辉塔坊3号楼为陈廷静先生的家人发放养老金。照片由德英提供 |
通过邮政系统一次性发放2020年4-5月份养老金、社会保险费和失业保险金;同时,紧急大刀阔斧部署多项解决方案,特别是在医疗保险体检和治疗领域;支持群众、职工和企业进行电子化医疗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缴纳;
支持企业、单位减轻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暂停缴纳养老、死亡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确保因疫情失业的职工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在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多变、难以预测的背景下,越南社会保障局决心做好“双重”任务,既要按照政府和总理的指示继续做好防疫抗疫工作,又要推动落实部门业务任务,确保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参加者和受益人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