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来源不明的化妆品被罚款7000万越南盾

庆安 January 13, 2019 18:16

(Baonghean.vn)——除了被罚款外,该化妆品店老板还被没收了行政违法证据,其中包括价值超过 5 亿越南盾的 24 种化妆品。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第 23/QD-UBND 号决定,对丁进皇先生(1984 年出生,居住于荣市东荣坊,在荣市光忠坊光忠维森特拉路 2 号经营化妆品生意)处以 7000 万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Ảnh minh họa. Nguồn: Internet
插图。图片来源:网络

理由是,黄先生违反了政府2013年11月15日第185/2013/ND-CP号议定(经政府2015年11月19日第124/2015/ND-CP号议定第1条第17款修订)第1款第12条第1款c点、第21条第13条a点的规定,从事来源不明的商品交易,且违法商品价值为1亿越南盾以上(违法商品为被暂扣的化妆品,价值521,585,000越南盾)。

黄先生无权获得任何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但补救措施是强制黄先生在收到第23号决定之日起20天内销毁侵权展品。

决定还规定:义安省市场管理部门应当下达处罚决定,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对违法者收取足够的罚款。同时,组织监督、督促和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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