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确保环境而建造养猪场被罚款1.5亿越南盾
(Baonghean.vn)——阮文南先生(居住在安山县丁山乡)因在未获得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情况下建造集中养猪场而被罚款 1.5 亿越南盾。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鸿荣刚刚签署了一项决定,对阮文南先生(1972 年出生,居住于安山县丁山乡 5 村)处以 1.5 亿越南盾的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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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先生的养猪场没有获得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图片说明。 |
此前,环境保护厅-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对南先生家建设集中养猪场的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项目没有按规定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该行为违反了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环境保护规定,其规模和容量相当于按规定需要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情况。
随后,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将文件转交省人民委员会,由省人民委员会依据职权作出罚款决定。除了罚款1.5亿越南盾外,南先生家的集中养猪场还被暂停经营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