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通过17项决议并闭幕省人民议会会议
(Baonghean.vn)- 7月13日上午,进入第3个工作日,第17届省人民议会第4次会议举行讨论会议并表决通过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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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同志致闭幕词。图:德英 |
出席会议的有: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阮得荣,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阳,省委副书记阮文统。出席会议的还有省国会代表团领导,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委、人民委员会、省祖国阵线委员会的同志,省各厅、部门代表,县领导。 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同志,省人民议会副主席、省委常委高氏显同志、省委委员黄越阳同志主持会议。 |
本着负责任、明智、民主的精神,在会议决议草案讨论环节,与会代表不断发言,对许多重要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特别是关于落实2017年下半年任务的决议草案,吸引了9位感兴趣的代表参与,提出了一些任务和解决方案。
因此,代表们提出的解决方案之一是审查并组织实施重点产品规划;连接产品价值链,确保企业发挥核心作用。指导地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单位面积产值。
一些代表还提出了其他措施,吸引企业投资农业农村,调整农业结构,支持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指导合作社转型升级,促进合作社、合作小组和手工艺村巩固和提升能力和运营效率。加强化肥和农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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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氏明生(Quy Hop)代表参与了关于2017年下半年任务的决议草案。照片:Duc An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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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在会议上投票通过决议。图片:Duc Anh |
同时,要完善规划管理,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消防、环境卫生,提高辖区内公寓楼的使用质量。
在文化社会领域,一些代表建议,要加强管理,严厉查处一些节日中歪曲、浪费、违反传统习俗等现象。做好社会化工作,动员和利用基层群众捐款,整顿和杜绝非法募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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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在会议上投票通过决议。图片:Duc Anh |
关于纪律与行政纪律,除加强落实政府总理2016年9月5日第26/CT-TTg号指示、省委常委会2013年12月3日第17/CT-TU号指示外,潘氏环代表(贵州)建议补充落实省委常委会2017年6月29日第12-CT/TU号指示,关于加强干部、党员树立榜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作用。加强组织、个人在执行被交付的任务中的作用和责任,特别是领导人的责任。
省第十七届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任期2016年至2021年)通过了17项重要决议并闭幕。
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同志在闭幕式上讲话时强调:省人民委员会要抓紧落实省人民议会的决议,坚决指导2017年下半年各项任务的实施。
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应继续落实2017年监督计划,确保人民议会的效力和效率;提高人民议会活动的质量,不愧为代表人民意志、愿望和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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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十七届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决议现场。摄影:德英 |
省人民议会会议表决通过了17项决议: 1.决议2017年下半年工作任务。 2.关于乂安省民事身份费的决议。 3.关于处理省人民议会于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发布,仍在义安省有效的法律文件审查结果的决议。 4.决议规定国家预算资金分配水平,以确保义安省起草法律文件和完善法律体系的工作。 5.关于乂安省执法和行政违法处理国家管理经费支出内容和数额的决议。 6.关于规范乂安省接待、处理投诉、举报、请愿、反映等工作干部、公务员津贴标准的决议。 7.关于对已上缴义安省国家预算的已追回款项进行扣减的决议。 8.关于规范义安省矿产开发环境保护费的决议。 9.关于改变义安省水稻种植地、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用途以实施项目工程的决议。 10.关于批准乂安省土地法第62条第3款规定需征用土地的项目工程清单的决议。 11.关于调整至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乂安省2016-2020年土地利用最终规划的决议 12.关于义安省2025年水资源规划及2035年展望的决议。 13.关于补充省人民议会2016年12月16日第31/2016/NQ-HDND号决议第五条的决议,颁布关于2017年义安省各级预算收入来源、支出任务和收入分配比例(%)的细化规定,有效期至2020年。 14.关于向在义安省工作的外国人发放工作许可证费用的决议。 15.关于2016年至2021年任期第十七届省人民议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会中及会后选民诉求处理问题的决议。 16.关于继续提高乂安省实施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成效的决议。 17.关于成立省人民议会监督团“管理和执行义安省若干城市土地项目”的决议。 |
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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