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要求研究制定合并后干部管理新制度。
政治局、书记处提请研究、公布或建议主管部门出台制度政策规定,确保与组织安排相适应的干部、公务员之间的对应关系。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刚刚代表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签发了第183号决定,关于积极落实地方两级政府模式,大力调动基层主动掌握和管理经济社会、国防安全等工作。
据此,8月1日会议上,中央政治局、书记处要求各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认真抓紧落实,集中力量有效克服中央巡视委员会督导报告中指出的缺点和不足。
各机关、单位、地方要高度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组织实施被赋予的职能和任务,不等待、不依赖上级。

政治局和书记处责成政府党委继续领导和指导组织机构的巩固,人力资源建设;安排和培训合适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推进简政放权……
各机关要对两个月来简政放权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特别是下放到乡镇一级的任务,及时进行相应调整补充,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内政部协调有关部委紧急继续组织开展乡级公务员和公务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工作;开发工作效率评估工具包,作为衡量公务员和公务员素质的标准(8月31日前完成)。
内政部还须研究、颁布或提请主管部门颁布有关制度和政策规定,确保受组织安排影响的干部和公务员之间的对应关系。
包括:在艰苦、有毒、危险等职业岗位和经济社会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工作满15年以上,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工人;享受抚恤金、残疾补助金、病残士兵补助金的乡级以上干部;在省、区两级党和国家派驻的协会工作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从工会经费中领取工资、津贴)的专职工会工作人员。
提出员工职称标准和员工考核标准
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责成各部委、各部门、各地方指导做好8月31日前、8月31日后受机构调整影响的干部、公务员政策处理和安置工作。
要求省、市党委抓紧加强公社一级能力建设(确保数量和质量),做好空缺岗位人事工作。
地方主动研究在乡镇之间合理安排和调动工作人员,确保人尽其才、各尽其职、各有专长、各尽其职。
省、直辖市党委要牵头、配合中央各部门、部委开展各级干部、公务员培训与能力建设工作,特别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现代行政管理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行政沟通等方面的培训与能力建设。
各省市人民委员会要抓紧出台符合新模式的省级、乡级专门机构职能、任务、组织结构等规定,确保人员、任务明确,职能、任务不重叠、不遗漏。
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责成各党委、省委、直辖市党委、中央机关党委和有关部门负责提出、制定、细化干部职称标准、干部考核标准,特别是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管理的干部考核标准,报中央政治局审议并公布。标准要高度量化、贴近实际,全面反映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作风素质、管理执行能力、工作成效,结合分工、分工特点,结合具体工作进度、效率、质量等。
中央组织部要抓紧完成人事工作条例的修改补充工作,并按时报政治局、书记处审议发布,以便政治系统各机关、组织同步统一执行。
政治局、书记处还责成越南祖国阵线党委和中央群众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领导、指导研究并颁布关于越南祖国阵线与省、乡两级政治社会组织之间的指导和协调机制的指导性文件;指导省、乡两级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按照新的组织模式开展工作;指导省级政治社会组织的财务、资金管理工作,特别是工会系统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中央检查委员会指示各级检查委员会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关于改组机构、运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决议、结论和指示,加强检查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结果和内容,确保工作高效顺利进行。
政治局、书记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评估指示、结论的执行情况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