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制定不组织区级法院和检察官的项目
中央政治局、书记处要求研究制定县级以上地方法院、检察院制度建设项目和报告。
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委陈锦秀刚刚签署并发布了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开展研究并提出继续整顿政治体系机构的建议的第127号结论。
4月7日前提交中央委员会
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内容是,政治局和书记处要求制定地方法院和检察院体系项目,而不是在区一级组织。
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责成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主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地方法院、检察院体制改革方案,并向中央政治局报告。

此内容须最迟于3月9日报政治局批准,并征求党委、党组织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党委紧急抓紧落实,确保推进。
具体来说,最迟在3月9日前向政治局报告政策,然后向党委和组织征求意见。
接受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意见,完成立项并于3月12日前送各省委、直辖市委、中央直属党委、机关、组织、中央党委征求意见。
接受各省、市、中央党委、机关、组织和中央党委的意见,完成项目,并于3月27日前向政治局、书记处报告。
听取政治局、书记处、各机关的意见,完成立项并报送,于4月7日前报送党中央委员会(通过中央组织委员会)。
精简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
政治局、书记处要求制定重组、精简党和国家(中央、省、乡)各级越南祖国阵线机关、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并入、合并后的方案。
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责成越南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群众组织主持并配合中央组织委员会、政府党委、国会党委和有关机关研究方向、制定项目并向越共中央政治局提交若干内容。
具体来说,要对直属机关、组织特别是新闻机构的职能、任务和组织结构进行全面梳理,确保统一管理、有效运作,最大限度地精简机构,只保留真正必要的单位。
与此同时,党和国家赋予的政治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将重新调整,隶属于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与当前党的组织结构同步)。
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要求越南祖国阵线党委、中央各群众组织抓紧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其中,要抓紧完成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各机关的意见征集工作,完成立项申报工作,并于4月7日前报送越共中央委员会(通过中央组织委员会)。
此外,政治局和书记处还要求制定地方(省和社区)党组织体系项目;并向党中央委员会提出报告和意见。
中央政治局、书记处责成中央组织委员会主持、配合研究机构制定地方党组织体系建设课题(省、街道两级,重点研究与政府组织机构同步衔接的党组织体系模式;推进基层党组织提质增效和放权),并根据总体进展情况向中央政治局汇报,以指导研究。
此内容最迟于3月12日送各省委、直辖市委、中央党委、机关、组织和中央党委征求意见。
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责成中央组织委员会汇总关于地方政府机关、单位机构安排和精简方案及有关内容,形成综合报告,于4月7日前向中央政治局汇报,于4月9日前收到、完善并报送中央执行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