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部发布学习者数字能力框架
教育和培训部发布了第 02/2025/TT-BGDDT 号通告,对学习者的数字能力框架进行了规范,自 2025 年 3 月 11 日起生效。

教育培训部表示,使用数字能力框架的目的是为制定培训项目标准、构建和开发教育项目、编写学习材料和指导文件以培养学习者的数字能力提供依据。此外,该框架还将作为评估教育项目中学习者数字能力要求和成果的依据,并制定测试、评估和认可学习者数字能力的标准。
同时,确保学习者数字能力要求的一致性;为教育项目和数字能力框架之间的比较或参考提供基础。
《学习者数字能力框架》是一个系统,它描述了学习者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效运用数字技术所需的技能和知识。该能力框架有助于识别数字素养水平,并鼓励学习者在数字环境中发展相应的技能。
本通知适用于国家教育体系内的教育机构、教育培训项目(统称教育项目)和学习者;相关组织和个人。
学习者数字能力框架结构
学习者的数字能力框架包括 6 个能力领域,每个领域包含 24 个组成能力,根据 8 个步骤分为从基础到高级的 4 个级别。
能力领域概述如下:
(1)数据和信息挖掘:侧重于搜索、筛选、评估和管理数据、信息和数字内容的能力;包括识别可靠的信息来源、有效组织数据以及利用数据支持数字环境中的决策或问题解决的技能。
(二)数字环境下的沟通与协作:强调运用数字技术进行互动、分享信息、团队合作和参与在线社区的能力;包括通过数字渠道进行有效沟通、尊重文化多样性、管理数字身份以及在数字环境中促进协作等技能。
(三)数字内容创作:侧重于创作、编辑和分享数字内容的能力;包括开发新内容、应用版权和许可、基本编程以及整合来自多个来源的知识以创造相关和创新的数字产品等技能。
(IV)安全:重点保护数据、设备、健康和数字环境;包括个人信息安全、网络风险管理、安全使用数字技术、确保在数字环境中互动时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以及促进保护数字环境的责任等技能。
(V)问题解决:侧重于批判性和创造性地思考,以识别、分析和解决数字环境中的问题;包括技术故障排除、学习新技术、适应数字需求以实现目标以及使用技术进行创新或解决实际挑战等技能。
(VI)人工智能应用:重点在于以合乎道德和负责任的方式理解、使用和评估人工智能(AI)工具和系统;包括认识人工智能的工作原理、将人工智能应用于实际任务、评估人工智能的伦理和社会影响以及确保以透明、公平和负责任的方式使用人工智能等技能。
该通知明确规定,各州教育管理机构应根据分配的职能和任务制定计划并部署数字能力框架。
教育机构在构建和发展教育项目方面享有专业和学术自主权。因此,它们依据《数字能力框架》的规定,开展研究,补充和更新课程、学习材料和指导文件中对学习者的数字能力要求,并根据上级管理机构的指示和现行法律法规,确保《数字能力框架》实施的必要条件。
本通告自2025年3月1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