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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建议,区级机构自2025年7月1日起停止运作。

荣市 March 31, 2025 08:12

内政部提出,自2025年7月1日起,县级机关将停止履行职责、权力并停止运作。

这是内政部刚刚公布的《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草案》中值得关注的内容之一,该草案是内政部公开征求意见的。

具体而言,法案明确规定:各区、镇、省辖市、直辖市辖市、镇人民议会、人民议会下属机关、人民委员会、人民委员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关,自2025年7月1日起停止履行职责、职权,停止开展工作。

此外,该法案还规定,2021年至2026年任期胡志明市和岘港市各区地方政府组织形式继续实行,直至2026年至2031年任期各区人民委员会选出为止。

胡志明市、岘港市县级人民委员会(解散前)向该两市市人民委员会、坊人民委员会的任务和权限的调整由国会规定,直至2026年至2031年任期胡志明市、岘港市市人民委员会、坊人民委员会选出为止。

内政部表示,对现行《地方政府组织法》进行修改补充是为了确保与2013年宪法(修改补充后)关于地方政府的规定相一致,以贯彻落实党关于精简政治体系组织机构的政策(取消县级组织,实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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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草案)提出了一系列过渡性条款,以确保地方政府平稳运行。图片:Thach Thao

为确保三级政府转为二级政府模式时地方政府运作不受影响,内政部建议制定过渡性规定,如政府重新分配地方政府任务和权力的期限、县级移交工作的期限等。

城市政府模式的终结

此外,为解决地方政府组织模式由三级改为两级所产生的问题,内政部还提出法案,终止河内、胡志明市、岘港、海防等地目前实行的城市政府组织模式。

据此,法律草案规定,自7月1日起,一批法律、决议中有关城市政府组织的条款、章章全部废止或者废除。

具体而言,废除以下内容:《首都法》第2章;国会关于海防市市政组织的第169号决议。

自2026年5月1日起,国会关于胡志明市市政当局组织机构的第131号决议失效;国会关于岘港市市政当局组织机构和试行若干具体机制和政策的第136号决议第7条和第8条废止……

《地方政府组织法》修订草案将在定于 5 月初召开的国会第九次会议上进行审议。

据越南网报道
https://vietnamnet.vn/bo-noi-vu-de-xuat-cap-huyen-cham-dut-hoat-dong-tu-ngay-1-7-2025-2385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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