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提出增加乡级工作人员,并“强力”安排富余人员。
内政部正在起草三项法令,规范精简人员的政策;鼓励和保护敢于思考、敢于行动、敢于为公共利益而突破的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干部;社区干部、公务员和非专业工作者。
关于增加乡级干部和公务员数量的建议
越共中央委员、党委书记、内务部长范氏清茶同志表示,制定这三项法令是为了为今后县、乡两级行政单位的设置创造条件。
同时,肯定2023年至2024年是县、乡两级行政单位配置最集中的时期,因此要充分准备实施机制和政策。
规范基层干部、公务员和非专业工作人员的法令是一个突破。因此,基层工作人员的数量将会增加,必须向政治局报告,补充这一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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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长范氏清茶:有关规范乡级干部、公务员和非专业工作者的法令是一个突破。 |
许多“相当强势”的精简人员政策
规范精简工资政策的法令必须整合多项与精简工资政策相关的法令。
关于冗余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政策和制度,部长表示,法令草案制定了“相当强硬”的政策,以便安排能够立即实施。
关于鼓励和保护敢想、敢做、敢闯、为共同利益而奋斗的充满活力、富有创造力的干部的法令草案,范氏清茶部长表示,这是一项非常困难、政治性很强的法令。
在积极推进预防和打击腐败、反腐倡廉工作的背景下,一些干部存在犹豫不决、谨小慎微、怕犯错误的心态。需要有机制和政策,让干部敢想、敢做、敢闯,为人民谋福祉。
关于鼓励和保护敢想、敢做、敢闯、有活力、有创造力的干部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法令草案,该法共3章15条,应尽早提请政府颁布,鼓励广大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积极主动、敢想、敢做、敢闯,为人民谋福祉,将越共中央政治局2021年9月22日第14-KL/TW号决定中的政策制度化。
关于适用主题,《意见》分为两种:第一种意见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第二种意见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含未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
坚持鼓励和保护干部的原则,五项原则:(1)鼓励全体干部在履行职责任务范围内发挥积极主动性和创造性;(2)必须及时、民主、公开、透明地执行;(3)必须确保不违反宪法和党章;(4)在执行中发生损害时,必须查明主客观原因,并考虑免除责任;(5)必须严肃处理利用政策牟利的情况。
关于精简人员条例草案(取代2014年11月20日第108/2014/ND-CP号法令、2018年8月31日第113/2018/ND-CP号法令和2020年12月1日第143/2020/ND-CP号法令),共5章25条。
草案对适用对象、精简工资情形、精简工资政策、年龄未满10周岁但超过社会保险法规定的退休年龄5年的乡级干部和公务员提前退休政策、2023年至2030年期间因区、乡两级行政单位安排而多余的乡级、村、居委会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非专业工作人员的精简工资政策等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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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 Phong区Cam Muon公社的文化和社会公务员。照片:麦和 |
关于规范公社、村、居委会干部、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法令草案(取代第114/2003/ND-CP号法令、第92/2009/ND-CP号法令、第112/2011/ND-CP号法令和第34/2019/ND-CP号法令),包括04章40条。
草案对各岗位的职称、数量、标准(能力框架)和具体任务(岗位职责),乡级干部、公务员和乡级非专业工作人员的职称,乡、村、居委会非专业工作人员的津贴,直接参加村、居委会活动人员的扶持制度,兼职人员的津贴等规定提出了修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