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谈到了与非专业干部签订新合同的154号制度
内政部通报称,从 7 月 1 日起离职的非专业官员,即使后来在公共服务部门签订了工作合同,仍将按照第 154 号法令享受待遇。
阮氏碧雪女士最近向内政部询问了有关非专业干部调任后政策安排的问题。
具体来说,苏女士讲述了一个非专业官员的案例,该官员于7月1日辞职,但尚未收到第154号法令规定的福利。辞职后,他与一家有收入的公共服务单位签订了会计工作合同,其工资由该单位的其他收入来源支付。
苏女士想知道,这位官员是否还能享受第154号法令规定的福利?
关于昂山素季女士的担忧,内政部已就非专业工作人员离职后继续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政策安排问题作出正式回应。

内政部表示,如果乡、村、居民组等级别的非专业干部经主管部门决定辞职,他们将根据第154号法令享受全部福利和政策。
该部强调,享受第154号法令规定的制度并不意味着日后劳动权利会受到约束或限制。离职人员完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继续在其他机构、公共服务单位、组织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在苏女士提到的案例中,自 7 月 1 日起决定离职的非专业人员仍然有权根据第 154 号法令享受该制度。
在享受了这一一次性扶持制度之后,如果该个人继续与有收入的公共服务单位签订会计工作合同,并从该单位的合法财政来源获得报酬,这并不影响其按先前规定享受该制度的权利。
这项规定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一致性:国家保障非专业人员离职时的福利,同时为他们创造机会,让他们在其他环境中继续工作、做出贡献并获得收入。
内政部确认,具体个案需要联系地方当局,按照正确的程序予以解决,以保障工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