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合作发展支持基金增资3000亿越南盾
副总理王廷惠责成财政部完成修改和补充政府总理2006年10月27日第246/2006/QD-TTg号决定关于设立合作社发展支持基金及指导信贷担保机制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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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许多农业服务合作社大胆投资农业机械,为农民提供服务。插图:Thanh Le |
包括2016年12月向总理提请增加该基金的信用担保和投资后利率支持机制等。这是王廷惠副总理关于合作发展支持基金相关内容的结论通知内容。
公告指出,修改补充政府总理2006年10月27日第246/2006/QD-TTg号决定,对于有效落实中央委员会和国会关于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决议至关重要。该基金以重点市场为运作原则,主要对象为农业领域生产重点区域产品和重点国家产品的合作社。
支持应以基金制定并经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体计划和项目为基础(不提供广泛支持)。关于基金注册资本,应予以补充,使基金注册资本在2018年达到5000亿越南盾,在2020年达到1万亿越南盾。副总理责成财政部牵头并配合计划投资部向总理提交决定,从中央预算中拨出3000亿越南盾,用于补充2017年基金注册资本。 |
该基金专注于信贷担保业务和投资后利率支持。营运资金贷款按照政府规定进行。在信贷担保方面,选定项目的贷款将获得100%的担保。为确保市场化和参与方的责任,规定了适当的担保费用;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并决定免除担保费用的方案。
关于投资后利率支持,研究规定了适当的支持水平。投资后利率支持的资金来源是国家预算和其他合法渠道,而不是基金的年度收支差额。
副总理责成财政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该基金落实信贷担保和投资后利率支持工作;主持、配合计划投资部安排资源,按照上述路线图补充该基金的注册资本,并向总理汇报工作;主持、配合各部委、地方制定支持地方合作社发展基金章程,并于2017年第四季度向总理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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