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工具”,严肃处理干部党员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大决议的开局之年,也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一年,但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没有被忽视、没有放缓。
延续十二大精神,十三大召开后,中央又着手完善党的建设和整顿条例,继续推进巡视和纪律检查工作,对违法违规的党员和党组织依法依规处理。
更新并添加“工具”来填补空白并填补“空白”
任何关注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的人都会认识到,完善党内法规、填补“空白”和“漏洞”是重要举措。经过连续三届的中央委员会,在完成人事结构调整后,以今年10月召开的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为标志,中央委员会已着手进行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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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央会议,第十三届会议。照片:档案 |
第四次中央会议把党的建设和整风工作与政治体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指出政治思想、道德、作风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把党的建设和整风工作由“防御”转向“反攻”……这些新举措,不断彰显出我们党坚持把党和政治体制建设得日益廉洁坚强的毅力和决心。
把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与政治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是客观要求,因为党虽然在政治体系和全社会中发挥领导作用,但党并不游离于政治体系之外,也不是完全独立于政治体系的因素。这也是建设一支素质、能力、威信足以胜任这项任务的各级干部队伍,特别是战略层面的领导干部队伍的客观要求。
第四次中央会议根据新形势,明确指出了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退化、“自我演变”、“自我转化”和“消极性”等表现。会议强调,最危险的是革命理想淡化,对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性不强,思想模糊、动摇、缺乏信心;言行违背党的观点和政策;斗争精神低落,不敢捍卫正义,不敢同错误作斗争……
越共四大后,中央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党的建设、整顿和政治制度的第21-KL/TW号决议,其中明确要求坚决防范、坚决抵制和严肃处理政治思想、道德、作风腐败、出现“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表现的党员干部。同时,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于2021年10月25日签署颁布了关于党员禁忌的第37-QD/TW号规定,取代十年前生效的现行规定。
虽然保留了十九条党员不许做的事情,但中央委员会增加了新的内容,例如:不许党员反驳、否定、歪曲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不履行示范责任;不许个人主义、机会主义、投机取巧;不许期限思维;不许党员干涉、影响检查、监察、审计、侦查、检察、审判、执行、赦免、处理申诉、检举等活动,掩盖或协助违反党规国法的行为……”。这些都是新的要点,在当前形势下非常必要。
与此同时,中央委员会还颁布了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的规定第22条、关于执行党的章程的规定第24条、关于干部免职和辞职的规定第41条、关于为公共利益而鼓励和保护有活力和创造力的干部的政策的第14条、关于继续推进各级检查干部轮换工作的第23条、关于预防和打击腐败中央指导委员会的职能、任务、权限、工作制度和工作关系的第32条。
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党建研究所副所长黎文强副教授在评价2021年党建整顿工作相关规定和结论时表示:“党发布的这些新规定和结论,可以理解为我们党更新和补充‘工具’,以填补漏洞、弥补差距,防止不怀好意的人有机可乘。本质上,我们做得好的,我们会做得更好;做得不好的,我们会克服;还不具备的,我们会制定规定进行调整。这对于党的领导和指导工作来说是不可避免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它符合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
加强党的巡视监督和纪律检查:处理多名组织和个人
党的巡视监督和纪律工作是经常性、连续性、及时性的,始终坚持“坚决打、不妥协、不禁区、不例外”的总要求。2021年,党的巡视监督和纪律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批违法违规的党组织和党员受到了及时、严厉的处分。
仅在中央层面,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中央检查委员会就对政治局和书记处管理的12个党组织和20名党员就指导委员会监督和指导的案件和事件进行了检查、纪律处分和建议及要求纪律处分(其中包括3名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前委员、2名副部长、1名原省主席、1名原省委副书记以及13名武装部队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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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多名高级官员受到处分。 |
关于海上执法力量,越南海警总队秘书处对2015-2020年任期越南海警党委常委给予处分,撤职7名上将,开除2名上将党籍。其中,海警三区司令员黎春青少将和海警四区司令员黎文明少将被开除党籍。
对于潘绍南减刑、提前释放一事,有关部门已进行检查,查明违法违规行为和负面情况,并处理并要求追究涉案9个集体、29名个人的责任。
这是2021年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新进展。尽管疫情形势错综复杂,卫生健康部门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过去和现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和个人仍在接受处理,确保了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严肃性。特别是一批被处分的海巡署领导干部,展现了严明党风廉政建设、不设“禁区”、不留死角的决心。
党的纪律处分决定得到人民拥护和一致认可,体现了公正性和公开性,有利于净化党的纪律,提高各级干部特别是战略干部的素质。
巡视整风是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共十二大以来,各级各类党员因道德、作风、政治思想等方面的腐败、“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等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约占全国党员总数的0.5%。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大决议的开局之年,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继续受到重视和深入指导。党的十三大确定了党的建设的三大突破口:继续完善党的建设和政治制度建设,特别是干部组织工作;发扬民主,严明纪律,营造干部工作创新氛围,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浪费、消极和官僚主义;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巡视监督,严把权力关。
及时、严格、客观处理违法违规的干部和党员,加强纪律和秩序,调动政治系统的综合力量和人民的支持,将有助于提高党组织和党员的素质,更好地完成社会经济发展任务,保卫国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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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多名高级官员受到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