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放弃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增值税的提案
在修订后的税法草案中,财政部放弃了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增值税的提议(红皮书)。
财政部最近向司法部提交的税法修订草案与之前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相比,有多项修改。
具体而言,财政部已正式放弃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活动征收增值税的提案。
虽然此前财政部在征求公众意见的5项税法修正案草案中提议取消“土地使用权转让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将其适用10%的正常税率。因此,通过买卖转让土地所有权证时,人们将需要额外支付10%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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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已放弃对红皮书转让征收增值税的提议。 |
财政部解释说,现行增值税法对非增值税征收对象(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造成了许多问题,给企业和税务管理带来了困难。
目前,房地产售价不含增值税,但许多高层公寓项目必须为每套公寓分配土地使用费,这很复杂;许多高层公寓项目在确定增值税价格时,没有扣除必须上缴预算的土地价格。
此外,如果一家企业多年来通过许多其他组织和个人获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则很难确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或应付给国家预算的土地租金”。
然而,财政部的这项提议遭到了许多专家和协会的反对。
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阮孟河先生反对这项提议,并表示这将对房地产市场造成巨大冲击,甚至推高房价。据他计算,如果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征收增值税,每笔房屋交易的成本将增加10%至15%。此外,该协会代表还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70%为住宅用地。
“许多人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但房屋和建材价格已经上涨。进一步增税将导致价格大幅上涨,”他在财政部举办的一次咨询研讨会上表示。
其中,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HoREA)的呼声最高。HoREA主席黎黄洲先生表示,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增值税将导致双重征税。
周先生认为,目前土地使用权转让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是合理的。因为房屋项目的土地使用费是项目业主缴纳的国库收入,类似于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