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长:撤销6个总部可节省1万亿越南盾
苏林部长援引财政部的公告称,公安部机构重组已节省1万亿越南盾。
1月18日上午,公安部部长苏林在全国总结2018年党的建设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了根据第18号决议对人民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机构和干部的要求、目标、安排性质等。
公安部部长苏林在全国会议上发表讲话,总结2018年党建和组织工作并部署2019年任务(图片:Ba Thang) |
36年来没有总部。
苏林部长表示,公安部为落实精简机构、提高效力和效率的方向和战略,提出了“精干部、强省、综合县、基层乡”的方针。
部长强调,思维方式、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对于提高机构的效力和效率至关重要,而不仅仅是机构的变更。这项安排不会改变该部的职能和任务,而是确保组织机构有效运作。为了实施这一方针,我们提出了两项主要任务:取消组织中层机构,并将常规力量下放到基层。
关于缺乏中间层级——总局,杜林先生表示,在公安部成立和发展的72年中,一半时间设有总局,一半时间没有总局。总局的架构源于设立一个核心单位,将两个部委(安全部和公安部)分开的政策,这两个部委负责管理警察部队。
“改革过程中,公安部一度有8个总部,后来缩减为6个总部。在地方层面,这两个总部的治安指挥委员会和警务指挥委员会运作了好几年,但发现过于繁琐复杂,不得不解散。最后,只剩下公安部这个总部级别的机构。” 不过,据杜兰先生介绍,这是一个中级机构,并非行政级别,因此无法与部级、部门级和地方级机构关联,甚至无法指导地方级机构。
杜兰还表示,加强警力与基层联系十分重要,因为一切治安问题都源于基层。因此,如果警方和地方当局能够积极解决民众的顾虑、矛盾和困难,从基层消除一切滋生犯罪的土壤,将有助于防止刑事案件的发生。
重组机构后节省 1 万亿越南盾
关于组织机构和人员安排的成果,苏林表示,基于106项目关于解决两个核心问题即削减中间层级和加强基层级的组织机构安排的研究成果,中央公安党委已向政治局提交第22号决议,继续创新和朝着精简、有效的方向安排组织机构;建议政府发布关于公安部职能、任务和组织结构的第1号议定。
因此,地方警察部队分为四级,最初由正规警察担任公社警察的职务。
人员安排基本稳定,满足工作需要,严格落实省公安局长、区公安局长不得由当地人担任的原则。
苏林先生还表示,根据财政部的公告,公安部机构重组已节省了1万亿越南盾,这不仅体现在经济效率方面,更重要的是,机构和资源的重组确保了任务的完成。
杜兰表示,新的组织机构的建立确保了党的全面领导,没有给各级警察机关履行职责带来任何干扰和阻碍,也没有让人民群众一天一小时得不到服务。
为了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安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克服诸多困难。重组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基础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成为阻碍,拖慢实施进度。由于机构设置庞大,领导指挥队伍的安排、调整和精简面临诸多困难。在被重组和解散的部队中,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官兵思想感情的稳定也面临诸多困难。在新的部队中,由于新的思维方式,要立即向新的模式转变,也面临诸多困难。
苏林部长在会上还透露,为了确保2020-2025年任期各级党委、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中警察干部队伍的良好运转,2019-2020年任期,约55名省级警察总监已做好充分准备,迎接2020年初召开的各级代表大会。
“每年减少3000-5000起案件意味着每年至少有那么多家庭不会有人入狱,那么多家庭不会有人受到伤害,同时也减少了监狱、工作人员和许多其他问题”,杜兰先生在谈到到2020年将犯罪率降低5%的目标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