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调查数千辆汽车被拒绝登记案件
司法部表示,已收到有关过去数千辆汽车被登记部拒绝检查的反馈,并将召开会议研究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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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法律文件检查局局长董玉巴表示,未来几天,该部门将组织会议审查研究越南机动车登记局在收到违法通知但尚未缴纳罚款后拒绝检查车辆的行为是否符合交通部第70/2015号通知的精神。
此前,越南登记处处长陈祺兴表示,自2017年1月至9月15日,有关部门通过该系统举报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超过16000辆。
截至目前,已有超过5000辆车辆获得了相关部门的违规处理文件和通知,并已从系统中移除,符合登记条件。2016年,约有2800辆车辆因违法被处以罚款。
“所有检查站系统在收到有关部门关于车辆违反交通法的通知后,都会拒绝检查车辆。只有系统删除了车辆信息后,检查站才会继续进行车辆检查程序。”Hinh先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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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登记处因未缴纳罚款而拒绝了 10,000 多辆汽车。 |
对于此事,公安部交通警察局法律指导与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局原副局长陈山上校表示,越南登记局拒绝检查拖欠罚款的车辆是不合理的,甚至是违法的。
原则上,罚款和车检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导致罚款的违规行为是驾驶员的主观意识,而不是车辆的过错。我们对车辆登记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车主将车辆出售给他人,他必须通知有关部门确认车主身份。如果没有通知,他们必须承担责任。这是警方的工作,而不是车检机构的工作。孙先生说。
交通运输部第70/2015号通知第四条第六款关于道路机动车技术安全检验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对超过检验期限的机动车进行检验,核发检验合格证;接到国家主管管理机构书面要求不予检验的通知,或者车辆存在检验管理计划中警告过的违规行为时,应当进行检验。
这里当局的建议和警告被理解为是指不符合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的车辆。
“目前,用于开罚单的摄像头和测速仪只能检测车辆闯红灯、占用车道和超速行驶的情况,但无法检测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或环保标准。因此,我认为,以开罚单为由拒绝登记年检的做法并不恰当。” 陈山上校说道。
据《先驱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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