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男子因“爱”未成年女友被判入狱四年

张氏缘 DNUM_CJZAHZCACA 13:07

(Baonghean.vn)——在 Thuong Son 公社(Do Luong)做雇工期间,Khoat 在 Facebook 上与一名 13 岁女孩成为朋友,并邀请她离家出走到西原地区一起生活。

乂安省杜良县人民法院刚刚开庭一审,以下列罪名判处阮玉科(生于 1989 年)有期徒刑 4 年:阮玉科家住富寿省林涛县班元乡第 14 村。“与13岁至16岁以下的人发生性关系”。受害者是 NTT(13 岁 10 个月 10 天),居住在 Do Luong 县。

被告人阮玉科在庭审中。照片:Truong Thi Duyen

杜良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9年11月初,Khoat与T在Facebook上相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在社交网络上互发短信,并产生了感情。2020年3月至4月,在T的同意下,Khoat多次与T发生“成人关系”,并一起离家出走,前往多乐省生活和工作。

当女孩和 Khoat 一起离开家时,她的家人向 Do Luong 区警察局报案,寻找 T。

接到报案后,杜良县公安局侦查局立即展开调查,并协同多乐省多松县公安局逮捕了阮玉科。经审讯,阮玉科承认曾与T发生过多次性关系。

庭审中,被告人Khoat承认了犯罪事实。这名年轻男子表示,他对受害者有感情,并同意与其发生性关系。此外,受害者家属代表也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减轻被告人Khoat的刑期。

考虑到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合议庭还认定,检察院对被告人的起诉书是罪对人。

但考虑到被告人品行良好且为初犯,虽然Khoat的犯罪行为给T造成了后果,但由于盲目的爱,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对儿童的严重违法行为,而儿童是受法律绝对保护的主体。

基于上述原因,人民法院判处 Khoat 4 年监禁,并责令 Khoat 赔偿 T 健康和精神健康损失 5000 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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