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对义安省 2021-2030 年规划文件及 2050 年愿景提出意见

光伏 DNUM_BDZAIZCACD 14:30

(Baonghean.vn)——计划投资部刚刚向总理和副总理提交了一份文件,内容涉及对批准乂安省 2021 年至 2030 年规划(展望 2050 年)的批准文件和决定草案进行全面审查。

据此,截至2023年7月25日,计划投资部已收到9个部委的审查文件(其中3个部委一致同意宜安省规划文件已具备提交政府总理审议决定的条件)。

计划投资部综合各部审查意见,向副总理、总理报告如下:

1.工业和贸易部在 2023 年 7 月 4 日第 4313/BCT-KHTC 号官方公报中提出以下意见:

工贸部已向省规划评估委员会发送了第3093/BCT-KHTC号文件,基本采纳并充分解释了工贸部的意见;要求研究和更新政府总理2023年5月15日第500/QD-TTg号决定批准的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展望2050年,即第八电力计划)的内容,其中指出,容量规模不超过政府总理批准的第八电力计划的规模。

2. 信息和通信部在 2023 年 6 月 22 日第 2375/BTTTT-VCL 号官方公报中提出以下评论:

- 将“5.6.信息和通信”(第113页)中有关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的内容移至“7.邮政、电信 - 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第177页)。

-补充说明我省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电信工程;信息技术产业、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智慧城市;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基层信息、电子信息、涉外信息等工作现状。

——分阶段补充全省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智慧城市等发展目标。

- 补充无源电信基础设施、移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有线网络基础设施等向共用、基础设施共享方向发展;与省内技术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同步发展。

3. 交通运输部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布第 6863/BGTVT-KHDT 号官方公报,评论如下:

- 关于荣市国际机场规划:2021-2030年国家机场体系发展总体规划(展望2050年)已由政府总理于2023年6月7日颁布的第648/QD-TTg号决定批准。各机场(包括荣市国际机场)的具体指标将在技术和专业规划中确定。因此,省级规划文件仅根据2021-2030年国家机场体系发展总体规划(展望2050年)确定发展方向指标,并未明确具体指标,以避免后续调整和修订。

Cảng hàng không quốc tế Vinh là sân bay hội nhập quốc tế của khu vực còn rất mờ nhạt.  Ảnh  Thành Duy.jpg
荣市国际机场是该地区一个鲜为人知的国际机场。插图:Thanh Duy

- 关于乂安省陆港、物流中心规划、市区规划、火车站区域周边功能区规划,交通运输部已于2023年5月5日以第4593/BGTVT-KHDT号公文批示,但尚未在卷宗中采纳及澄清,因此,要求继续澄清上述内容。

- 关于沿海公路:目前,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已于2023年6月16日签发第4833/UBND-CN号文件,建议对途经乂安省的沿海公路部分路段(Km28+632 - Km32+700、Km37+100 - Km52、Km63-1~300 - Km64+600)进行局部调整。根据2021-2023年公路网规划,展望2050年(总理2021年9月1日第1454/QD-TTg号决定第四节第4款),沿海公路不规划为国道(与国道和高速公路重叠的路段除外),为确保该路线的同步连通性;公路网规划仅确定两地之间的连接点,即路线的最小规模;路线方向将在省级规划中确定。因此,建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审查并局部调整省级规划中的沿海公路路段,以确保空间布局的一致性和适宜性,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为投资实施的基础。

4.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发布第 5374/BTNMT-KHTC 号官方公报,意见如下:

-要求规划局充分接受并解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 2023 年 5 月 15 日第 3392/BTNMT-KHTC 号官方公报中提出的意见。

- 关于现状和土地利用变化的评估:

+ 根据政府第37/2019/ND-CP号法令第28条第7款b点、c点规定,审查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评估指标、2011-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效果评估指标。

+ 审查并重新核对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21年5月5日第250/BC-UBND号报告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报告的乂安省2020年土地使用现状数据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长2022年3月2日第387/QD-BTNMT号决定报告的数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对报告内容及记录与实地之间的一致性负责。

+ 关于义安省农业用地变化评估:审查确保与农业用地组中详细土地类型变化分析评估的一致性,确保其反映实际情况并与土地统计和清查结果随时间的变化相一致,记录与实地保持一致。

-关于水资源管理:审查并补充水资源调控、开采、使用、储存和开发工程清单,以符合政府2019年5月7日第37/2019/ND-CP号议定第28条的规定。

- 关于环境保护计划:

+ 补充该地区运营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信息(例如,义安环境处理股份公司已获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颁发的危险废物处理许可证);如果与新的规划方向不相适应,则必须有过渡计划、规章制度和路线图,将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迁移到义安省规划的集中废物处理区。

+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家庭和个人分类的要求,审查和调整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内容。

+ 补充了将废物处理技术从垃圾填埋转换为先进的现代技术(不直接填埋)的路线图和对义安省不卫生或已关闭的垃圾填埋场的环境进行改造和恢复的路线图。

+ 该省规划了18个用于处理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普通工业固体废物的工厂(区),很难吸引采用现代技术(生活垃圾处理与能源回收相结合)的投资者。考虑在附录九中增加关于集中垃圾处理区的规模、容量、预期技术和垃圾接收范围的信息。

-关于自然保护与生物多样性计划:根据政府2019年5月7日第37/2019/ND-CP号议定第28条第9款规定调整内容;同时审查是否与国家级计划相一致。

- 关于土地配置规划、功能分区规划和2030年各区级行政单位土地配置规划:

+ 到2030年义安省土地利用目标目前确定的03/25种土地利用目标面积低于国家分配目标,其中历史文化遗迹用地减少60公顷,垃圾场和废物处理用地减少62公顷,能源项目用地减少1,408公顷;要求明确说明减少这03种土地的依据。

bna_A3_Dinh huong Khong gian.jpg
2021-2030年义安省空间规划发展方向及2050年愿景。图片来源:Thanh Duy

+ 审查确定为实施符合《土地法》第61条、第62条规定用途的工程、项目需要收回的土地类型面积和《土地法》第57条第1款a、b、c、d、e点规定的规划期内需要改变用途的土地类型面积。

+ 明确补充根据2019年5月7日第37/2019/ND-CP号议定第28条第7款g点规定确定各县级行政单位在规划期内投入使用的未利用土地面积的项目。

+ 乂安省人民议会于2023年5月5日颁布的第10/NQ-HDND号决议批准了乂安省2021-2030年规划(展望2050年),其中明确提出了恢复、改变土地用途和将闲置土地投入使用的计划,具体内容为:“对于非农业用地,将3088公顷非农业用地转为农业用地”。然而,该内容并未纳入总结报告。因此,建议明确3088公顷此类土地的转用面积,并将其细化到各县级行政单位。

- 重新核对规划期内待恢复土地类型面积和待转为土地用途面积的数据,确保其适当、合理、一致并符合规定,具体为:在规划报告第767页,将待恢复土地类型面积明确到各区级行政单位;在规划报告第768页,修改并明确到各区级行政单位待转为土地用途面积。

- 关于功能区:解释并明确林区、旅游区、城镇区、商业服务区、农村居民点等用地区域的划分依据及建议。

- 关于新增省级土地面积:省级规划过程中,由省人民委员会授权确定的新增土地使用指标,不得影响已分配的国家土地使用指标;在规划期内,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查,确保其不超过或低于国家土地使用指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影响。涉及土地的内容必须符合土地法的规定。

- 建议在总理下达的土地利用目标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土地利用目标,这将改变2021-2030年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展望2050年)和五年土地利用规划(2021-2025年)的目标。此内容已由总理于2023年5月2日签发第360/CD-TTg号公文,关于落实已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目标的成果。汇总2030年土地利用规划和2025年土地利用规划中需要调整的土地利用指标:“根据政府总理2022年3月9日第326/QĐ-TTg号决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指标,审查和评估实施结果(包括:工业园区、集群、经济区、高科技园区的占用率;生产经营用地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率……),如与政府总理下达的土地指标相比,土地利用需求增加(增加、减少),则应阐明调整、增加或减少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土地利用指标的依据、法律依据和理由;同时,提供数据、文件和法律记录,具体说明每项需要调整的土地利用指标的合理性,并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汇总和报告。政府总理。在此基础上,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持并配合相关部委汇总并提出建议。”政府将在2023年10月的会议上向国会提交《2021-2030年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展望2050年)和《2021-2025年五年期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供其审议和调整。

- 审查土地面积数据,确保表格与说明的一致性;统一总结报告和决议草案中的数据,提交审批。

-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负责依法审查乂安省2021-2030年规划及2050年愿景规划的内容,确保2021-2030年规划文件与2050年愿景规划文件的一致性,包括:信息、数据、表格、土地使用指标、地图、省规划数据库和2021-2030年规划总结报告,并按规定审查2050年愿景乂安省规划文件。

- 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建议增加附录,说明投资点位及升级改造滑坡防治系统的位置,因为“c)投资及升级改造滑坡防治系统”内容中提到对113个点位和区域进行投资及升级改造滑坡防治系统...”,但总结报告中没有附录说明这些点位的位置(第741页)。

5.建设部在2023年7月18日第3110/BXD-QHKT号文件中意见如下:补充城市(特别是荣市)内涝现状,作为评估内涝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基础,将排水项目列入优先投资清单。

此外,计划投资部还对义安省规划报告的内容给出了具体意见:布局和规划内容;县、乡两级行政单位安排;工业园区发展现状;服务业发展方向;渔港体系发展规划、渔船避风停泊区规划;供电网络发展规划;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经济区发展规划;清水经济区;城镇体系组织规划;墓地发展规划......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各部委对义安省 2021-2030 年规划文件及 2050 年愿景提出意见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