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会保险且感染新冠肺炎的员工可享受的福利

光伏 February 28, 2022 20:00

(Baonghean.vn)——全国每天仍在记录数万例新的 Covid-19 病例,其中包括大量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人。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文件,即可享受全额社会保险福利。具体如下:

病假:

- 关于资格: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25条的规定,员工患病或因照顾7岁以下患病子女而必须请假,且经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认的,有权享受病假。目前,该制度适用于支付员工病假工资。感染 Covid-19并请假照顾一名7岁以下感染新冠肺炎的儿童。

- 关于受益人概况: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卫生部长对签发社会保险休假证明、出院证明和其他作为社会保险福利依据的文件的形式、程序和权限作出了规定。卫生部已发布2021年11月19日第1492/KCB-PHCN&GĐ号批示和2022年1月14日第238/BYT-KCB号批示,据此,患病员工的病假福利申请按照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100条第1和第2款以及卫生部第56/2017/TT-BYT号通函第21条第1和第2款的规定执行。具体而言,福利申请(针对F0员工或照顾7岁以下F0子女的员工)包括以下文件:

+ 对于接受住院治疗的 F0 工人:医院出院证明。

+ 对于接受门诊治疗的 F0 工人:有社会保险的休假证明或住院治疗后主治医生指示的额外休假的出院证明。

- 关于享用时间:根据第56/2017/TT-BYT号通函,每次检查后,患者将获得最长30天的“享受社会保险休假证明”。如果F0需要休假超过30天,且已签发的“享受社会保险休假证明”上注明的休假期限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则F0必须重新接受检查,以供执业医师考虑并决定。

- 关于享受程度: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员工休假期间,发给离职前一个月社会保险工资的75%。

隔离人员的住所必须张贴告示牌。图片由TH提供

- 关于申请处理流程:

+ 员工治愈后享受病假福利,需在返回工作岗位之日起45天内向单位提交出院证明复印件(用于住院治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休假证明或经主治医生指示的治疗期满后继续休假的出院证明(用于门诊治疗),以便单位补齐文件并报送社保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机构将按规定在收到完整文件之日起最多6个工作日内为员工解决福利问题。

+ 员工可以通过以下形式之一收到钱:通过个人账户或通过雇主。

病后恢复健康的疗养方法

- 根据2014年《社会保险法》第29条规定,职工因其他疾病或者新冠肺炎疫情治疗后,在一年内按规定休完病假达到规定时限,但返回工作岗位后30天内健康状况尚未恢复的,可以享受病假休养。此种情况下病假休养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基层工会执行委员会商定,但因患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病假期间健康状况尚未恢复的职工,病假最长不得超过10天;因手术治疗,病假期间健康状况尚未恢复的职工,病假最长不得超过7天;其他情况,病假最长不得超过5天。

- 疗养期间所获得的金额为基本工资的30%,即每天447,000越南盾。

面对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居家治疗的新冠肺炎患者人数增加,而上述第56/2017/TT-BYT号通函尚未对居家、在治疗机构、现场设施接受治疗的外国家庭以及因照顾7岁以下儿童而必须休假的员工发放作为享受社会保险依据的记录和文件作出规定。越南社会保障局迅速发布了以下公文:2021年6月11日第1638/BHXH-CSXH号;2021年8月3日第2321/BHXH-CSXH号; 2021年9月6日第2793/BHXH-CSXH号、2021年9月24日第2989/BHXH-CSXH号和2022年1月5日第10/BHXH-CSXH号向卫生部报告了这一情况并提出建议。

疫情期间,教师隔离,导致课程时间被迫改为线上授课。图片由MH提供

近期,2022年1月14日,卫生部发布第238/BYT-KCB号批示,其中第2、3点指出:“目前,法律文件中没有关于使用其他文件代替休假证明享受社会保险的规定。同时,也没有规定将违法签发的文件继续视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决定员工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卫生部正在研究并提出法律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并向政府或国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建议发布决议解决上述问题。”

越南社会保障部门始终致力于保障参保人员获得最佳利益,随时准备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感染员工全面、及时地办理社保手续。如果新冠肺炎感染员工无法提供办理社保所需的相关文件,应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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