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如何分拆、合并?

秋恒 March 27, 2018 08:24

3月26日下午,内务部副部长阮维胜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关于按照越共六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合并若干部门和行业的问题时表示,内务部正在起草与此相关的两项法令。

现有部门将进行整合,哪些部门将在全国统一设置,哪些部门将下放给地方。政府只对专门机构的设置、副职级的设置、编制下限以及具体单位的设立标准进行规范。

内政部副部长阮维胜。

内政部副部长表示:“在此基础上,政府责成地方自行决定合并、整合和设立若干部门,近期内中央政府将不再规定一个部门有多少个处室。”

4个部门根据具体特点进行组织架构。

内务部办公室主任阮进成还透露,目前内务部正在起草法令,以取代第24/2014号关于省级人民委员会直属专门机构组织的法令,以及起草法令,以取代第37/2014号关于县级人民委员会直属专门机构组织的法令。

内务部已组织研讨会,并在8个省市开展调研,以完成这两份草案。此后,内务部将第三次征求各部委、行业、地方和相关机构的意见,提交司法部进行第二次评估,并报政治局征求意见,最终提交政府审议并公布。

内务部办公室主任阮进成

据此,设施结构分为2种类型,现有17个设施分为3组。

第一组由全国统一设立的7个部门组成:内政部、司法部、资源环境部、劳动荣军社会部、卫生部、监察部、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如果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与省人民议会办公室和国会代表团办公室试点合并为综合咨询援助办公室,则将更名为省地方政府办公室。

第二组是按照授权省人民委员会提请同级人民议会决定维持稳定或合并的方向进行管理的部门。

第三类是向省人民委员会授权,报请同级人民议会决定维持稳定或合并的部门。

对于4个地方之间没有统一组建的专门部门(河内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下属的计划建筑厅和3个由政府规定设立标准的厅:民族委员会、外交部、旅游厅),由省人民委员会提请同级人民议会决定维持稳定或合并、设立或不设立。

对于安排后部门数量的框架,内政部提出两个方案,方案一规定了合并、整合、设立或不设立后的部门总数,确保安排后的部门总数不超过现有部门数。

方案二规定了合并、整合、设立或撤销后的部门总数,确保各地方按照省级行政单位划分,拥有最高数量的部门,包括规定部门组织架构内机构的设立标准、部门副职数及部门内机构的设置。

同样,房间的层次也是按照这个方向组织的。

结束老板多于员工的局面

针对计划投资部某司多年来一直有两位司长,内政部应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公务员和公务员局局长张海龙表示,副职人数或领导人员的任命不符合规定。总理指示各部委和地方分支机构彻底审查并解决这个问题,不存在特殊情况。

公务员及公共雇员部部长张海龙。摄影:T. Hang

剩余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情况下,仍准继续维持,确保至少1/7的单位没有不落实机关、单位领导人员编制规定,并向总理汇报。

“关于内政部的责任,在该期限之后,根据各部委、各部门和地方的报告,如果发现任何单位违反规定,内政部将向总理报告,”龙先生说。

阮维胜副部长进一步解释说,长期以来,我们没有规定每个部门的最低工作人员数量,而只是规定了正职和副职的数量,这导致领导班子比例过高,与实际情况不符。

汤先生表示,预计政府将在第二季度颁布上述两项法令,以解决近期媒体报道的领导多于员工的局面。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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