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居住地时必须申报暂时离境的情况
(Baonghean.vn)居住在归州县的何氏静女士询问:根据现行法律,哪些情况下离开居住地需要申报暂时离境?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Tr她回答道:
- 2020年《居住法》第2条第7款规定:“暂时离境”是指公民离开居住地一定时间。申报暂时离境是办理居住登记的程序之一。
-2020年居留法第31条关于“暂时缺席申报”的规定如下:
1.公民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者,须申报暂时离境:
a)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乡级行政单位1天以上的;被判处有期徒刑尚未决定执行或者已经决定执行但是被取保候审、缓刑、暂缓执行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正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正在服缓刑、非监禁改造刑罚的;被依法依规提前释放正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的;
b) 在乡、坊、镇一级接受教育措施的人员,离开居住地乡级行政单位1天以上;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强制戒毒、感化院措施但被缓期执行、暂停执行的人员;在接受义务教育、强制戒毒、感化院措施审议决定程序期间接受管理的人员;
c)服兵役年龄人员或根据国家主管机关的决定有义务履行国家其他义务的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县级行政单位连续03个月以上;
d) 不属于本条 a、b、c 点规定情形的人员,离开常住地乡级行政单位连续 12 个月以上,但在新居住地办理暂住登记或出境的人员除外。

2.本条第一款a点、b点所列人员离开居住地前,须前往居住地户籍机关申报暂离;前往申报暂离时,须提交暂离申报申请书及主管机关同意监督管理教育该人员的书面文件。
户籍登记机关负责指导、核对申报内容。户籍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暂离申报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公民发放暂离申报表;情况复杂的,办理时间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3.本条第1款c点、d点所列人员,可直接向其居住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暂住,或通过电话、电子方式或公安部长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如本条第1款d点所列人员为未成年人,则申报人为其父亲、母亲或监护人。
4.暂离声明内容包括: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居民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暂离事由;暂离期限;目的地地址。
5、户籍登记机关负责将公民的临时出入境申报信息更新至户籍数据库,并根据申报人要求将更新后的临时出入境申报信息告知申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