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注重“修身”的干部不可能成为好干部。
干部、党员,无论职务高低、职责大小,都不能忘记自我认识、自我锻炼的功课。
连日来,舆论关注的是法院以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罪,判处被告人丁罗胜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郑春青以故意违反规定罪,判处被告人丁罗胜有期徒刑14年,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郑春青无期徒刑。三人合计刑期为无期徒刑。
许多评论认为,严审在反腐倡廉斗争中重获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信任。通过严审,我党继续本着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和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精神,结合落实关于“学习和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和作风”的五号指示,继续推进党的建设和整党工作。
副教授,Nguyen Quoc Bao博士 |
原新闻传播学院胡志明思想系主任、副教授阮国宝博士认为,从判决结果来看,包括党的高级干部在内,必须回归胡伯伯的教诲。早在《革命道路》一书中,胡志明主席就提出了23条关于“革命者素质”的论述。之后,在《改革工作方式》一书中,胡伯伯又提出了12条关于“真正革命政党素质”的论述。胡伯伯教导党员干部要时刻锻炼自己,培养良好的道德和作风。
阮国宝副教授强调:对于全体党员来说,教训是无论担任什么职务、承担什么责任,都不能放松自我认识、自我锻炼。
“每一位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都极其重要。因为组织并不总是在我们身边,我们也不总是能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一旦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并进行了自我修养,我们不仅有勇气,而且能够时刻意识到我们做的是否正确?我们是否为了人民?我们的行为是否损害了集体的共同利益?是否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是否损害了党和我们自己的荣誉?在我看来,修身养性极其重要。”
近期重大案件干部“流失”的昂贵教训,主要是因为干部党员管不住自己,走上犯罪道路,丢了名誉,损害了党的威信。再说,如果只抓权力,只抓干部工作,而干部不修炼自己,只贪图权力,达到目的,那就肯定不会培养出党所需要的干部。
内政部原副部长阮进定表示,道德和作风的培养和锻炼体现在领导岗位的实践中。
“你的道德和生活方式方面的行为结果并不取决于你如何修身。在履行领导者或骨干职责的过程中,行为的表达过程是可以监控的。你可以监控你如何表达,但无法监控过程。在领导和履行政治任务的过程中,行为的表现形式和修身的成果才是关键。”阮进定先生说。
政治局正准备向中央书记处提交“制定关于监督越南祖国阵线、各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领导人、主要官员、干部和党员的道德修养和培训的条例”的项目。为了确保监督工作有效,国会办公厅原副主任陈玉阳先生认为,应该制定具体的条例和规则,监督干部和党员的道德修养和培训。如果干部和党员的道德修养和培训通过行动得到体现,这在党的19条禁令中得到了规定。这些是监督和评估党员所做和未做行为的标准,然后进行反思和提出建议。
Tran Ngoc Duong先生 |
陈玉阳先生还建议:“如何明确监督、道德修养和培训监督的方式?可以通过祖国阵线组织会议,或者通过阵线工作人员集体反思。如果组织监督的方式不明确,实施起来就会很困难,如果不明确,实施起来就会流于形式。因此,必须明确监督的对象、监督的形式和方法。”
老子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修身”,又谈何“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修身”,无论党和集体如何看重、选拔,最终都成不了好干部、人才。入职后,要不断修炼提升自身素质,切忌将职务之便视为谋取私利的商机。勤修养德,践行道德,有助于每个干部增强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