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与客户串通,利用“合同逆转”的伎俩进行欺诈和挪用资金。
(Baonghean.vn)——银行官员利用人们需要更改高息合同的伎俩,筹集资金,并与另一人勾结进行诈骗和挪用资金。
10月6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安城县合城乡的裴氏莺(1988年出生)和居住在安城县安城镇的范氏翠(1982年出生)提起刑事上诉,指控其犯有侵占财产罪。
由于被告人 Thuy 和受害者提出上诉,该案得以重新审理。
据记录显示,2017年7月左右,Oanh负债累累,于是她请嫂子从越南农业银行安城县分行借款1亿越南盾。因此,从2018年3月到6月,Oanh多次前往合城乡人民委员会缴纳利息。在那里,Oanh遇到了越南农业银行安城分行的信贷员Thuy。
在彼此联系和交流的过程中,Oanh向Thuy倾诉了自己的困境。Thuy随即表示,她需要找到有钱人借钱帮Oanh还清债务,而Oanh则需要尽力帮忙。Oanh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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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被告在法庭上。照片:Tran Vu |
由此,两人开始策划实施诈骗手段,例如提供客户在银行撤销产权证的信息,使需要向有撤销产权证的客户放贷的人相信这是真的,从而向他们放贷。两人的目的是……欺骗挪用部分资金用于盈利。
具体来说,Oanh和Thuy通过一些熟人,以有人需要借钱收回土地为由,用诈骗手段从阮福林先生(居住在荣市)处借款5.5亿越南盾。其中,Oanh拿走1亿越南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Thuy拿走5000万越南盾作为工资,Thuy暂时保管了剩余的4亿越南盾。
调查机构还认定,翠与莺合谋诈骗并侵吞了阮公H(居住在安城镇)的钱财。他们还利用借贷的伎俩骗取钱财,并与阮公H先生取得了联系。
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5日期间,H先生曾6次向Thuy的账户转账,总金额超过16亿越南盾。然而,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认定Thuy与Oanh合谋,诈骗H先生4亿越南盾的财产。两人均须为此金额承担刑事责任。其中,Thuy篡1.9亿越南盾,映2.1亿越南盾。
关于H先生剩余的12亿多越南盾款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Oanh和Thuy利用这笔款项犯有诈骗和侵占罪。H先生有权就此款项向民事法庭起诉Oanh和Thuy。一审法院(安城县人民法院)判处Pham Thi Thuy 8年有期徒刑,Bui Thi Oanh 7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诈骗和侵占罪。法院还责令被告返还其诈骗所得款项。
之后,被告人Thuy对判决提出上诉,声称自己无罪。受害人H先生也对判决提出上诉,声称被告人侵占了他超过12亿越南盾,而不是一审判决中所述的4亿越南盾。
审判期间,法官小组不接受被告的上诉,接受了部分被害人的上诉,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安城区人民法院按照程序进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