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遗失的车辆登记证需要什么程序?
很多读者问,车辆登记证遗失后,需要什么手续才能重新登记,又由哪个机构重新办理新的登记证。

阮黄君先生(河内市东多区)询问,由于不小心丢失了摩托车登记证,现在想重新登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针对这一问题,河内律师协会连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阮玉雄律师表示,原则上,车辆登记,车主是在某地设有总部和住所(永久或临时住所)的组织或个人,则车辆必须在当地车辆登记机构登记;本通知第3条第14款规定的情况除外(第24/2023/TT-BCA号通知第3条)。
此外,负责登记总部和住所在本地区的国内组织和个人的汽车和摩托车的直辖市的区、镇的乡级公安局是依照本通知第四条第四款a点规定登记车辆的主管机关。
第24/2023/TT-BCA号通知第16条第2款规定了车辆登记证书的签发、补发的情况,其中,当摩托车登记证书丢失、汽车牌照丢失时,车主可以申请补发车辆登记证书。
此外,根据第24/2023/TT-BCA号通知关于机动车登记和牌照发放与吊销的规定(自2023年8月15日起生效)第3条第8款规定,如果车主从一个省或直辖市迁往另一个省或直辖市,则允许保留该识别牌照(无需更换牌照)。
因此,如果车辆已经登记了行驶证,在补发行驶证时,可以按照上述第一款的规定,在公安部政务门户网站上进行全程网上办理,行驶证号码仍然保留。
因此,在东大区登记车辆时,车主可以在公共服务门户网站上在线重新登记车辆,然后等待从公共邮政服务处收到重新签发的车辆登记,而无需重新签发车牌,无论永久/临时居住地是否发生变化。
若无法在线直接办理,车主可直接前往车辆登记的常住地/临时居住地车辆登记处重新申请。
已登记3位或者4位车牌的车辆,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车主应当部分履行网上公共服务,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并按照规定更换指定车牌,注销3位或者4位车牌。
但您必须直接前往您常住/临时居住地的车辆登记机构,完整申报车辆登记表上的内容。车辆登记机构在核查车辆记录无误后,将按规定补发车辆登记证书和车牌;车主将在车辆登记机构或通过公共邮政服务领取车辆登记结果和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