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考虑解决电力建设委员会集体区域的公民权利

一兰 December 6, 2018 09:55

(Baonghean.vn)- Cao Huu Chinh 先生购买了电力建设委员会的 2 栋集体住宅,拥有以折扣价购买房屋的完整文件,并且还拥有 2 栋集体住宅,但仅被考虑用于 1 块安置地块。

不公平?

2018年11月中旬,义安报社收到荣市张氏坊13号街9号住宅区电力建设局集体区居民高友政先生的来信,投诉张氏小学扩建项目征地、补偿和安置问题。

据诉状称,高友政先生曾任电力部官员。1987年,电力部对电力建设局集体住宅区内的一栋集体住宅进行了估价,估价为1.7万越南盾。由于其家庭成员众多,他同时从同事阮世光先生手中购买了另一栋相邻的集体住宅,以增加可用面积(阮世光先生的房屋也由电力部进行了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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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h先生的大家庭请求获得两块安置地。图片:Nhat Lan

1993年,Chinh先生家有7口人,包括Chinh先生夫妇、两个孩子、Chinh先生的父母和弟弟Cao Tien Nam(生于1965年)。1995年,Cao Tien Nam先生与Dang Thi Xuan女士(居住在Ben Thuy区5号楼)结婚。由于没有地方住,Chinh先生就让弟弟和妹妹住在他从Nguyen The Quang先生手中买来的房子里。

荣市人民委员会收回电力建设局住宅区土地,用于扩建张氏小学项目时,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向Chinh先生提供了土地及土地资产价值超过10.97亿越南盾的补偿方案。关于住房租赁补助和搬迁补助,该中心认定Chinh先生的家庭共有2户8口人,总费用为2400万越南盾。然而,尽管Chinh先生曾多次要求获得2块安置地,但最终只考虑了1块安置地。

Chinh先生在请愿书中还提到,集体住宅区内有Nguyen Ngoc Linh先生和Nguyen Trong Ha先生两户人家,他们既不是电力部门的官员或雇员,也不允许以折扣价购买房屋,但他们非法建造房屋,仍然获得了补偿和安置用地。其中,Linh先生是集体住宅的租户;在房主收回房屋后,他占用了集体住宅区的土地建房。而Ha先生则先是搬到他哥哥家居住,然后又占用土地在他哥哥家旁边建造了自己的房子。

为了核实申请中的信息,Chinh先生提供了所有相关文件和证件。这些文件和证件表明,他持有集体购房证明、Nguyen The Quang先生签发的集体售房证明……

事实上,在电力建设局集体住宅区,Chinh先生一家三代人住在两栋集体住宅里。土地基金发展中心于2018年5月8日为户主Cao Huu Chinh(包括两户八口人)制定的补偿金额确定记录也体现了这一点。Chinh先生说,他写了一份请愿书,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并提供了相关文件……但政府并未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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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局住宅区的狭窄入口。图片:Nhat Lan

在对请愿书的书面回复中,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表示,已无安置用地,因此不会为其家人分配新的安置用地。2018年9月底,他向市人民委员会提出申诉。2018年10月1日,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发文件,责成职能部门、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和长氏坊人民委员会进行检查,并汇报意见,以便市人民委员会回复该市民。但迄今为止,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高友政先生说:“我们两户人家住在两栋集体住宅里,有缴费凭证,有合法的住宅用地需求,却没有得到两块安置地。与此同时,两户人家‘空降’来占地,在集体土地上非法建造房屋,却得到了安置补偿。这完全不合理,不公平……”

需要一劳永逸地解决

张氏坊人民委员会代表介绍,在张氏小学扩建项目征地过程中,坊政府仅核实并列出了居住在电力建设局集体区域的住户名单。补偿、扶持和安置政策的实施由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负责。

高友政先生家,目前土地使用状况已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核准,面积为68.7平方米(地块编号14);其中39.9平方米为购置住宅用地,28.8平方米为扩建用地。土地使用来源也已确定为电力部于1987年将该土地转用,并于1987年购置了阮世光先生的集体住宅;此外,扩建用地面积也已确定为1980年以后至1993年10月15日之前。

张氏坊根据土地使用现状,制定了户籍清单。当高友政先生提出申请时,坊指示他向土地基金发展中心提交申请,以便按规定进行审议和处理……”——张氏坊人民委员会代表介绍道。

据荣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代表介绍,荣市人民委员会目前仅批准了用于实施长氏小学扩建项目的补偿方案和场地清理支持,尚未批准安置方案。近期,由于公寓楼内部分住户的投诉,市领导指示成立工作组进行检查核实。目前,工作组正在履行职责。

问:在扶持方案中,中央认定Chinh先生家有2户8口人,为什么不考虑给他们2块安置地块呢?该代表解释说,在制定补偿扶持方案时,经核实,Cao Huu Chinh先生的安置地块上有2户8口人。基于这一实际情况,中央制定了扶持方案,并得到了上级的批准。

关于安置用地分配,本中心已核实,高友政先生的弟弟高进南先生于2004年迁出集体住宅区,直到2016年才携家带口返回集体住宅区暂住。目前,高进南先生的户籍在滨水坊,暂住地在长氏坊。因此,本中心认定该户不属于安置政策范围。

关于阮玉灵先生和阮仲河先生两人的案件,中央和张氏坊人民委员会也澄清说,他们并非电力局调整集体住房价格的主体,而是在集体住房区域内擅自扩建房屋。因此,这两人仅获得土地上资产的补偿,而非土地本身的补偿。至于安置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仍将考虑安置。

Khu tái định cư Ban kiến thiết điện. Ảnh: Nhật Lân
电力建设委员会的安置区。图片:Nhat Lan

该代表进一步解释道:高友政先生家预计将获得22号安置用地,面积为98.6平方米,大于其收回的68.7平方米的面积。此外,电力建设局位于张氏坊3号街区的住宅区的安置用地基金已用完。因此,当高友政先生提交申请时,中心已书面回复,表示如果高友政先生持有齐全的证件,可以优惠价购买两套房屋,则可以获得土地补偿,但不会再获得住宅用地。

不过,中心将等待工作组核实并处理所有投诉,包括高友征先生的投诉后得出结论。届时,中心才会最终确定安置方案,提交市人民委员会进行评估和批准……

查阅为实施扩建张氏小学项目而进行的土地清理补偿和支持记录,有关高友政先生、阮玉灵先生和阮仲河先生家庭的情况与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代表所述基本一致。

然而,也存在一些担忧。Chinh先生的家是三代同堂多年,并非新建住宅。因此,自1987年起,Chinh先生又购置了一套公寓,以扩大居住空间。目前,Chinh先生拥有以折扣价购房的齐全文件,并且还拥有两栋公寓楼。

高友政先生的弟弟高天南先生,虽然查明2004年已将户口迁至滨水坊,2016年才携家人回来暂住,但他以前也是集体住宅区的居民,目前仍无房无地……这些都说明高友政先生大家族确实有住宅用地的需求,其要求分配2块安置地块的诉求是有理有据的,需要合理考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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