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厉处理破坏义安妇幼医院周围停放车辆的行为。

田东 DNUM_BHZAEZCACE 11:25

(Baonghean.vn)——近日,许多带孩子前往义安妇幼医院检查治疗的民众发现,他们停放在医院周边道路上的车辆遭到破坏,车窗被砸碎、轮胎被扎破、油漆被刮花,这让他们非常沮丧。

因汽车受损而愤怒

近日,在某热门汽车论坛上,不少网友发布了停放在义安妇幼医院周边道路上的汽车被破坏的照片,引发众怒。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两个月了,但荣市居民董先生至今仍耿耿于怀。董先生回忆说,2024年2月16日,他带孩子去义安妇幼医院检查时,由于医院没有停车位,他便把车开到吴光街和邓文五街的拐角处停车。董先生虽然观察路况,将车紧贴墙角,也不忘让出一条路让两车避让。然而,当他离开医院准备把车开回家时,却发现一个轮胎被扎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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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o My家的车胎爆了两个,停车位置在地图上被圈了出来。图片:Tien Dong

第二天,也就是2024年2月17日,同样是在上述地点,家住荣市河辉塔坊的陶美女士带着孩子前往义安妇幼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她返回时发现,自己的车胎两侧被扎破。由于无法修补,陶美女士不得不更换了新轮胎,花费超过300万越南盾……

大约一个月前,阮文豪先生(家住荣市雄禄乡)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把车停在乂安妇幼医院侧门附近的Ton That Tung街,去探望住院的家人。回来后,他发现前轮胎瘪了。他打电话求助检查,发现轮胎破了一个洞,但没有被钉子或异物碾过的痕迹。

BNA_Xe ô tô đậu kín hai bên đường Tôn Thất Tùng đoạn cổng phụ Bệnh viện Sản nhi Nghệ An. Ảnh Tiến Đông.jpg
乂安妇幼医院侧门附近的Ton That Tung街两旁停满了汽车。图片:Tien Dong

汽车被破坏的人表示,由于 Ton That Tung 街、Dang Van Ngu 街和 Ngo Quang 街周围没有监控摄像头,当他们的汽车被破坏时,他们只能接受损失,而没有任何证据可以向当局报告。

事实上,破坏停放在街道上的车辆的行为越来越普遍。这表明一些人缺乏道德,不仅损害了人们的财产安全,还影响了该地区的安全和秩序。近年来,该地区发生了多起破坏车辆的案件,尽管已经得到处理,但这似乎并没有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BNA_Xe ô tô chen chúc đậu trên đường Tôn Thất Tùng đoạn gần cổng phụ Bệnh viện Sản nhi Nghệ An. Ảnh Tiến Đông.jpg
乂安妇幼医院门口附近的Ton That Tung街上,车辆熙熙攘攘,停放车辆。图片:Tien Dong

需加强监管,严格处理

义安妇幼医院周边街道上停放车辆的破坏行为已提前收到警告,也有许多人发声。然而,彻底处理此事并非易事。

记者采访了雄勇坊警察局的代表,了解到目前这些路线周围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虽然许多车辆被破坏的案件没有向当局报告,但调查起来却非常困难……近年来,义安妇幼医院周边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已成为该坊的一大热点问题。由于医院内没有足够大的停车场,人们带孩子前来检查治疗时,不得不将车停在周围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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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 Ton That Tung 街交叉口的 Dang Van Ngu 街上,停放着长长的车辆队伍。图片:Tien Dong

据悉,根据道路管理分级管理规定,主干道Ton That Tung由市警察负责管理和处理相关问题。至于支路,虽然由区人民委员会管理,但一旦发生损坏,民众往往无法及时报告,因此缺乏解决的依据。

为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不少意见建议市政府应研究在Ton That Tung街沿线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公布热线电话,以便民众在遇到车辆被破坏、或影响安全秩序的情况时能够及时举报。

许多人认为,在Ton That Tung街和Dang Van Ngu街停车是否违法,应该由相关部门自行决定和处理。如果车辆停放不当,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应该侵犯公民的财产。破坏车辆,例如砸坏后视镜、刺破轮胎、刮擦油漆,都属于破坏财产的行为,有违法的迹象。在这种情况下,警方调查机构需要介入核实和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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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on That Tung街,许多家庭都张贴了禁止停车的标志。图片:Tien Dong

2017年修正的《2015年刑法》第178条对破坏、故意损坏财产罪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造成的损失金额为200万越南盾至2亿越南盾以下,或者有组织地实施违法行为,可判处最高7年监禁;如果损失金额为2亿越南盾以上,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如果损失金额为5亿越南盾以上,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

如果损失金额少于200万越南盾,且不属于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订补充)第17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则将根据第144/2021/ND-CP号法令第15条第2款a点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因此,对造成后果的人,因破坏或故意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可被处以300万至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显然,破坏停放在街道上的车辆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这种行为不仅给车主带来不适,还会对该地区的安全秩序造成负面影响。因此,除了提高人们的停车意识外,当局还需要采取措施,迅速有效地防止车辆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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