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转移外汇至国外汇款的复杂伎俩
海关总署刚刚警告称,存在通过进口大额软件向境外转移外汇的现象。
海关总署近日向各省市海关部门发出文件称,海关总署在对海关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测、管理和审查时发现,一些企业存在通过虚报进口大额软件等方式,非法将外汇转移到境外的现象。
此前,胡志明市海关部门开展了一项项目,揭露一些企业申报进口虚假贵重软件的伎俩。
具体而言,2017年12月,胡志明市海关部门检查了通过吉莱港进口的两批货物,发现阮草信息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阮草公司”)和丰尼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丰尼公司”)进口了1800台二手电脑;虚报软件价值近370万美元。
在对这批进口货物进行检查时,海关发现1873台笔记本电脑、51个硬盘、21个CPU和2台iPad,均为二手货,均被列入禁止进口清单,且未向海关申报。这些虚报的货物价值巨大,包括价值近370万美元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和会计软件。
海关部门表示,企业虚报进口大额货物,目的是将外汇非法转移到国外。
据海关总署介绍,软件进口企业显著的特点是,软件进口企业只是以贸易公司的身份进行出口,而非软件生产企业,产品名称不明确,软件申报形式比较笼统(如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会计软件……)。
具体来说,该产品没有具体的软件名称、制造商、到期日期、版权信息等。
![]() |
警惕通过软件导入将外币转移到国外汇款的复杂伎俩 |
存在欺诈行为的企业,其报关单上的申报形式和内容十分相似,发票、装箱单等申报内容大同小异,申报件数与货物重量的比例不合理。
海关总局指出了以下特点:报关单上的许多项目不正确,报关单上的公司负责人的签名不同且不一致,海关档案中有伪造文件的痕迹……实际进口的货物是二手货物,主要是禁止进口清单上的笔记本电脑。
海关总局查明,上述牟利企业的设立目的是利用软件进口政策,通过报关单上载有极高价值软件的集装箱,将已清关的报关单上的申报金额向境外转移资金。
此外,企业还利用软件管理政策进口二手信息技术设备等违禁物品;存在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不实的情况(存在买卖增值税发票的情况)。
海关总署近日要求各省市海关加强对高值软件进口申报货物的查验。
海关总局已要求专业单位对上述案件进行红色通道审查、详细记录检查和实际使用软件检查,以明确核实当事人的违规程度和政策利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