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拦停车辆时可以检查哪些证件?
交通警察可以检查哪些与人员和车辆相关的证件?这是乂安省安城县陈秋霞女士(Tran Thu Ha)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73/2024/TT-BCA号通知第8条1款规定,管制内容如下:
按照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b点、第五款第a点及下列规定执行管制内容:
1.与人员、车辆有关的管控文件,包括:
a)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法培训证书、专用摩托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或经核证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并附有信贷机构或外国银行分支机构的确认文件原件;检验合格证书、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印章(针对需要检验的车辆类型);机动车所有人的强制性民事责任保险证明以及规定的其他必要相关文件(以下简称文件);
b) 当公安部管理和运行的国民身份识别应用程序电子身份识别账户中的证件信息已整合并更新后,可以通过公安部管理和运行的国民身份识别应用程序电子身份识别账户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检查和控制;检查国民身份识别应用程序电子身份识别账户数据库中的证件信息与直接检查证件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因此,交通警察有权控制与人员和车辆有关的以下文件:
- 驾驶执照;
- 道路交通法培训证书、专用摩托车驾驶证或驾驶证书;
- 车辆登记证书或经认证的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并附有信贷机构或外国银行分支机构的原始确认文件;
- 检验合格证、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印章(适用于需要检验的车辆类型);
- 机动车所有人民事责任强制保险证明及规定的其他相关必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