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义安省交通警察指导行人如何正确地沿着人行道旁的实线参与交通。

邓强 April 4, 2025 15:45

据义安省交警部门负责人称,车辆驾驶员在参与交通时,如有必要可以越过 3.1 号道路标线,但必须确保让行于简易车辆。

目前,荣市许多道路已完成升级改造和维修,交通标志和标线系统也进行了调整。然而,仍有部分交通参与者对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含义理解不足,导致难以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在人行道旁的车道上设置连续标线(图3.1)。

1.ảnh pv
3.1号线(列宁大街拍摄)。照片:交通警察局

据义安省警察局交通警察部门副局长黄孟雄少校称,根据交通运输部2024年11月15日发布的第51/2024/TT-BGTVT号通知所颁布的《国家道路标志技术法规》QCVN 41:2024/BGTVT,规定如下:

第 3.1 线:道路外缘的界线或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线。

用途:用于确定道路外缘;或分隔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车辆在必要时可以越过标线,但必须让行非机动车辆。

0.ảnh pv
线路 3.1 的使用示例。图片:交通警察部门

规格:

- 当使用线 3.1 (a, b) 确定道路外缘时(将结构与路面结构相同的加固路肩视为道路),普通道路的线最外缘距道路外缘 15 至 30 厘米,高速公路的线用于分隔应急车道与道路。该线仅在高速公路、道路宽度为 7.0 米及以上的道路以及其他必要情况下用于限定道路边缘。

- 当使用第 3.1 条 (a, b) 款分隔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时,必须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标志或“自行车”字样或自行车符号。

- 仅当非机动车密度较高,且道路上每方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或者在其他必要情况下,才可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车道,且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宽度必须至少为 1.5 米。如果没有单独的非机动车专用车道,则可以设置同方向车道的分隔线 2.1 或 2.1 合并 2.2。

线条规格如下:线条 3.1a 为单实线,线宽 b = 15 cm - 20 cm。线条 3.1b 为单虚线,线宽 b = (15 cm - 20 cm);实线间距 L1 = 0.6 m;虚线间距 L2 = 0.6 m。L1/L2 的比例为 1:1。

因此,当参与交通并遇到道路标线 3.1 时,车辆驾驶员如有必要可以越过此线,但必须确保让行非机动车辆。

但是,在改变方向或车道时,驾驶员必须提前发出信号,并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其他车辆和交通参与者的绝对安全。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最新的

x
义安省交通警察指导行人如何正确地沿着人行道旁的实线参与交通。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一款产品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