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宜禄县选民关于在N5公路设置城市标志的请愿
宜禄县选民反映,宜顺乡N5公路路段的城市标志设置不合理,影响了交通。选民建议用交通信号灯系统取代城市标志。
关于这个问题,省人民委员会答复如下:
东南经济区内的 N5 十字路口项目(第 2 部分)由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投资建设(已竣工)。
2018 年 10 月 26 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第 2219/QD-BGTVT 号决定,将 N5 交叉路口项目(第 2 段)、D4 公路和 N5 项目东南经济区 Km0+00-Km0+800 段升级为 7C 国道。
《国家道路标志技术法规 QCVN 41:2019/BGTVT》第 3 条第 3.2 款规定如下:“穿过人口密集区的道路是指位于市中心、内城区、内城区区域内的道路路段,以及沿路居住着居民,其活动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路段,这些路段用标志标明为穿过人口密集区的道路(必要时,可以针对道路的每个方向分别标明)。”

- 目前选民推荐的R.420和R.421路标路线的现状:
+ 属于国道 7C 线,昼夜交通量大,特别是从义安西部到库罗港区的半挂车和货车。
+ 在这段路段,南仁花村和北仁花村的村民居住在道路两旁。另一方面,这条路穿过仁花乡,与连接平顺乡和宜顺乡人民委员会的乡际公路相交,沿途还有宜顺乡的两个卫生站、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因此,前往教堂的人、上班族、学生和出行人员的交通非常繁忙拥挤(即使深夜也是如此)。
因此,住宅区标志(R.420 和 R.421 标志)的设置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
- 选民提议用交通信号灯取代城市标志:
目前,东南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已将D4公路项目的相关资产移交给中央政府。至于N5交叉路口项目(2段),N5公路已交付使用,保修期已过,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即将把资产移交给交通运输部。
+ 提议将7C国道上的城市标志改为交通信号灯。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将与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和宜禄县协调进行检查和审查,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由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如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