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件起草阶段开始减少和简化行政程序。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于2024年12月11日签署了第131/CD-TTg号批示,要求从起草法律文件阶段开始削减和简化行政手续,为民众和企业减少不便和合规成本。

电报发给各位部长、各部级机关负责人、政府各机关负责人、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政府总理行政程序改革工作组、政府总理行政程序改革咨询委员会。
公报指出:“近年来,行政程序改革(AP)是政府和总理坚决指示各部委、地方集中实施的重点任务,重点减少和简化经营规章、AP、与人口管理有关的公民文件、内部AP,下放权力解决AP,创新实施一站式、一站式解决AP机制,特别是在5个地方(河内、胡志明市、广宁、平阳、北宁)试点实行省人民委员会一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模式”。然而,这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缺点和局限性,例如,对一些部委、部门和地方的项目和法律文件(QPPL)中AP法规影响的评估仍处于形式化阶段;对受影响主题的咨询工作尚未有效;一些法规和行政程序仍然相互重叠和矛盾,给人民和企业带来麻烦。
为克服上述缺陷和局限性,从法律文件起草阶段就推动减少和简化行政程序,减少不便,降低合规成本,总理要求:
1.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重点指导、组织同步、有效、有力地完成下列具体任务:
a)严格控制并严格执行项目和法律文件起草中的政策影响评估和行政程序;按照法律颁布法规的要求,提高与受影响对象协商的有效性。
b) 审查并立即在职权范围内取消妨碍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活动和人民生活的行政手续。同时,根据政府和总理在2024年9月26日第6866/VPCP-KSTT号文件中关于实施与修改和补充法律有关的行政程序和商业规定的简化计划以及2024年10月16日第7575/VPCP-KSTT号文件中关于实施与修改和补充子法律有关的行政程序和商业规定的简化计划中提出的精简计划,紧急制定、提请公布或根据修改权限公布以一份文件修改多项法律文件,以减少和简化与人口管理有关的行政程序、商业规定和公民文件(修改和补充186项法律文件,减少和简化971项行政程序和商业规定(包括92项法令、04……总理决定、89项通函/联合通函、01项部长决定))。
c)及时、全面、准确地在国家行政程序数据库中公布和发布行政程序,以便干部、公务员、民众和企业了解、执行和监督执行情况;各部委、行业和地方的行政程序记录100%在省级行政程序处理信息系统中接收和处理,并与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连接同步,以便民众和企业监督和评估执行情况;密切配合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尽早完成国家行政程序数据库升级工作。
d) 定期监督、跟踪法规、行政程序颁布后的执行情况;及时听取意见,发现并修改、补充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行政程序。
d)根据政府总理2022年6月23日第766/QD-TTg号关于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各部委、行业、地方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和电子信息门户网站的规定,定期、每月公布对民众和企业的服务质量评估结果。
2.司法部、部属法制局、部级机关、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司法局在各自职责、任务和权限范围内,重点提高对提案、项目、法律文件草案中行政程序规章的评估质量,确保颁布真正必要、合法、可行的行政程序,并最大限度地降低执行成本。
司法部——指导委员会常设机关,负责审查和组织落实法律体系中的难题,密切配合各部委,审查并建议优先纳入法律法规发展计划的法律草案,落实政府和总理在2024年9月26日第6866/VPCP-KSTT号文件批准的关于简化行政手续和经营规章计划的议案,涉及法律的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32项法律,减少和简化221项行政手续和经营规章)。
3. 政府总理行政程序改革专责小组(以下简称专责小组)协助政府总理指导并督促各部委、部门和地方落实本批示。及时指导各部委、部门和地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问题,向政府总理汇报,以便及时指导并解决。
4.政府总理行政程序改革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发挥咨询作用,提出改革举措,主动掌握和提供详细、明确的有关机制、政策、行政程序等方面的困难、障碍等信息和文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生活造成影响,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有),向工作组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5.政府办公室
a)加强和发挥对各部委、地方向政府和总理提交的建议、项目和法律文件草案中有关行政程序规定的审查和独立意见的作用;主持、配合各部委、地方抓紧制定2025-2030年各部委、地方减少许可、创新许可活动的计划并报政府颁布,计划于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制定2025年重点行政程序改革计划并报政府颁布,计划于2025年1月完成。
b)主持、配合公安部及各部委、地方升级发展国家行政程序数据库和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接收处理意见建议信息系统,旨在: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帮助群众和企业获取行政程序信息,及时掌握和发现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的机制、政策、行政程序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政策响应能力;提供交互式电子表格,自动填写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行政手续;支持从起草阶段起严格控制法律文件中的行政程序规定;为相关主体提供在线咨询功能;评估各部委、地方行政程序改革工作。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完成。
6.责成常务副总理阮和平直接指导本批示的执行工作,督促并解决本批示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机关领导、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工作组成员、顾问委员会成员应将本批示传达到所辖各机关、组织、干部和公务员,并每月定期报告本批示的执行情况(纳入每月送交政府办公厅的行政程序改革报告,由政府办公厅汇总后报送政府和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