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紧急安置项目移交延迟
(Baonghean.vn)——每年雨季来临,越南荣市兴化乡花林村的居民都担心暴风雨、海平面上升、暴雨以及水电站泄洪等因素会引发严重的洪灾。经过十多年的实施,紧急安置项目第一期工程已经完工,但居民仍然无法入住。
紧急项目,但建设已十年未完成
至此,可以肯定,红花乡堤外洪水应急安置项目是最慢的迁移项目在荣市,因为该项目在2011-2012年期间获得批准,但直到2020年才有资金实施。
据此,国家共投入资金366亿越南盾,其中中央预算拨款256亿越南盾,地方预算拨款109亿越南盾,将位于兰河堤坝对岸的顺化村3.309公顷土地平整为集中安置区,让58户和兰村居民免费迁入安置。

省农村发展厅厅长(项目投资者)Le Van Luong 先生表示:该项目自公共投资法该项目尚未启动,因此尚未分配资源。进入2020-2025年期间,经过大力努力,该项目重新获得批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建设,到2022年基本建成。
项目最初只组织搬迁居住在堤外的华林村58户居民,但由于实施缓慢,至今已搬迁24户,项目未能完工,反而不得不增加第二期,投入更多基础设施建设,为另外24户居民安排安置用地。

省农村发展厅代表也肯定:随着第一阶段基础设施投资的完成,该项目可以移交给荣市人民委员会,组织58户受影响家庭获得土地建房。
但由于项目需要全部搬迁,以确保安全,项目管理委员会一方面正在办理二期投资申请手续,确保24户新迁入户的安置用地;另一方面,为方便安置户的安置,项目管理委员会正在办理报请公路管理二局(交通部)开通连接安置区道路和46C国道(拉姆河沿线)的护栏(一种防护栏杆)的手续。

目前,项目管理委员会正在将第二阶段1/500规划提交荣市人民委员会审批,随后将制定建设预可行性和可行性计划,力争于2023年竣工移交。
从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看,和林村(现顺化村)堤防外洪灾区集中安置项目,原名为紧急安置搬迁群众,但由于资金到位不及时,导致施工进度缓慢、拖延。虽然由于新增24户受灾群众需分配土地,导致安置工作复杂化、费用高昂,但基于项目人性化,中央和省政府继续关注并追加资金支持,确保为82户受灾群众提供足够的安置用地。

出现新的困难
兴化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陈高强先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地方尚未收到关于接受土地分流和组织搬迁项目的信息。但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荣市人民委员会已成立工作组,指派专门部门就处理方案提供建议。根据项目要求,在确保花林村村民安全的情况下,地方希望项目建成后,能够组织村民分流土地建房,确保村民在遇到暴雨、洪水泛滥等灾害时能够安全居住。”
在研究了该项目以及一系列需要紧急疏散洪水和滑坡易发地区居民的项目后,我们发现当地灾害防控指挥部面临一个难题。根据关于搬迁费用补贴的第176/QD-TTg号决定,紧急从危险地区搬迁的家庭仅可获得每户2000万越南盾的搬迁费用补贴。上述补贴标准于2012年发布,现已宣布不再有效。

政府总理已将制定新的援助标准的任务重新下放给地方,但省政府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导致地方难以落实和动员民众。在接受采访时,居住在兴化县花林村洪水泛滥地区和忠都坊1、2、3号街区东桂山脚下山体滑坡地区的居民都表示:“虽然他们知道住在老地方很危险,不安全。这些居民也明白,市政府的安置措施是为了民众的安全,但如果他们搬走,就没有钱建房,因为国家提供的搬迁补助仅够支付交通费。”
另一方面,通过调查得知,在强制紧急搬迁的情况下,人们在新安置地获得了土地,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是否收回或归还旧土地。这就导致一个现实问题:如果人们在新安置地获得了土地,但仍留在旧安置地,当暴风雨造成危险后果时,他们该如何处理和承担责任?
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自然灾害防治与救援指导委员会副常任委员陈光林先生表示:这也是新出现的情况,该市必须考虑并制定解决方案。
除了上述困难之外,据兴化乡华林村的一位居民反映,他们担心,在进行重要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如阮诗萨路延长线、连接 46C 国道、穿过兴化乡行政中心与阮诗萨路的桂和路)时,人们需要重新安置。兴化市生态园区内,如果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收回土地时将安排与收回土地面积相当的安置用地。然而,在堤坝外的和林村,有些居民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他们想知道,搬到和顺村紧急安置区后,补偿方案会如何?

农村分局局长黎文良补充道:“在项目施工勘察过程中,项目管理委员会已收集并计算了上述内容,并建议在第一阶段为58户居民安排安置用地,在第二阶段为24户居民安排安置用地。目前,作为投资方,分局正集中精力按照已批准的方案和内容实施项目;项目实施后,将移交市政府审议地块划分和安置用地安排事宜。目前,荣市已成立工作组进行研究指导,一定会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切实保障居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