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子因怀疑其与妻子有染而砍伤另一名男子

陈武 August 30, 2024 14:18

阮越雄仅仅因为怀疑N先生与妻子有不正当关系,就多次砍伤受害者。

8月3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越雄(1992年出生),居住于演州县演林乡,因犯故意杀人罪,开庭审理。

该案的受害者是 Bui Thai N. 先生(1993 年出生,居住于 Dien Kim 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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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越雄。照片:陈武

起诉书显示,由于怀疑N先生与其妻子有染,2月11日中午,Nguyen Viet Hung萌生了去找N先生解决矛盾的想法。

洪某借了叔叔的摩托车,从琼吕县琼州乡前往田林乡一户居民家。洪某假装去洗手间,然后走进该户人家的厨房拿刀。

大约40分钟后,洪某来到N先生家。进门前,洪某将刀藏在裤子里。当时,N先生正独自在客厅唱卡拉OK,洪某透过门缝往里看,说道:“兄弟,开门,我问你一件事。”

N先生以为是熟人,打开门后,Hung立刻用刀砍向N先生的头部和肩膀。N先生被砍中后,用手将Hung推到院子里,试图逃跑,但Hung抓住N先生的手,阻止了他。

这时,N先生大喊“说慢点”,但还是被洪某连砍头部、颈部和臀部三刀,导致其倒地不起。之后,N先生起身推开洪某,跑到街上呼救。

N先生被当地民众发现并送往医院接受紧急救治。当局确定受害者的致残率为26%。

至于行凶者,砍伤受害者后,扔掉刀子跑回家。当天下午,阮越雄向警方自首,并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怀疑N先生与其妻子有不正当关系,故其行为符合起诉书的指控。

出庭受害人表示,被告人诽谤、中伤了他的名誉和尊严,受害人要求被告人道歉。

庭审中,被告向受害人道歉,并表示自己误解了。庭审前,被告曾向受害人家属施压,要求其支付1.8亿越南盾的赔偿金,因此受害人没有提出更多赔偿要求。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多次刺伤被害人的行为构成谋杀。被害人因抢救及时而幸免于难。

综合考虑案件情况,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阮越雄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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