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新增九项内容
信息传媒部长阮北山介绍了今天上午国会刚刚表决通过的新闻法草案的新内容。
为贯彻落实2013年宪法,特别是落实宪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新《新闻法》于今天(2016年4月5日)上午由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与现行《新闻法》相比,规定了以下一些新的内容:
关于法律的结构:
- 1989年《新闻法》共7章31条;1999年《新闻法》对《新闻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增加6条,删除1条。1999年修改后的《新闻法》共36条。
——《新闻法》共6章61条(增加25条),其中,新增32条,修改和补充现行《新闻法》的规定29条。
此次新闻法的章节结构取消了国家对新闻出版的管理章节,将1999年新闻法第三章(新闻出版的职责和权力)、第四章(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的结构改为新新闻法的第三章(新闻机构)和第四章(新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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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媒部长阮北山 |
关于该法的新内容:
第一,关于公民新闻自由和新闻言论自由的规定:《新闻法》第二章共4条,专门规定了公民新闻自由和新闻言论自由,其中规定公民有下列权利:创作新闻作品;向新闻界提供信息;对新闻界的信息作出反应;获取新闻信息;与新闻机构合作制作新闻产品;印刷和发行印刷报纸;在报刊上对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政治组织、社会政治和专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专业组织以及这些机关和组织的成员发表意见、批评、建议、投诉和检举。
第二,关于新闻机构的设立主体,新《新闻法》除了允许依照现行法律设立新闻机构的主体外,还增加了一些可以设立科技期刊的主体,如:依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设立的高等学校;依照《科学技术法》的规定设立的以研究院、研究所形式举办的科学研究组织、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组织;省级、直辖市级以上医院等。
上述规定允许外商投资民办教育机构和科技组织出版科技期刊。
第三,新《新闻法》增设了新闻活动合作规定,具体规定了新闻机构与其他新闻机构、法人实体以及拥有与合作领域相符的商业登记的个人可以开展合作的领域和内容;在承担政治任务、按规定承担重要信息宣传任务的广播电视台以及综合新闻政治频道中,允许开展合作的最长期限;在制作整个广播电视台节目时,允许开展合作的最长期限。新闻机构主动履行职责,无需向国家新闻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从而改革行政程序,确保新闻机构的自主权和自责权。
第四,关于新闻出版经营权,除现行《新闻法》的规定外,本《新闻法》还专门规定了有关机关、组织和负责人有义务向新闻出版提供信息;有管辖权的机关、组织和个人有权拒绝向新闻出版提供信息。
为保障新闻信息提供者和新闻工作者的从业权利,新《新闻法》与现行《新闻法》相比,限制了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仅在因侦查、审判重大、特别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书面请求,可以公开信息提供者姓名的要求。同时,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负责组织对信息提供者姓名公开后的保护工作。
第五,新《新闻法》除了在法律上明确规定记者的权利和义务,为凸显记者的作用和记者的公民责任外,还补充和规范了关于记者职业道德的强制性规定,其中规定越南记者协会有责任颁布和组织实施关于记者职业道德的规定;记者有义务遵守记者职业道德的规定,如果违反职业道德并造成严重后果,将被吊销记者证。
六、关于新闻机构的经营和服务活动。新《新闻法》对新闻机构的经营和服务活动作出了比现行《新闻法》更加开放的规定,如第二十一条第二款c项规定:新闻机构的收入来源包括新闻机构和新闻机构所属单位的经营和服务活动的收入。
七、关于新闻活动中的禁止行为:新《新闻法》第九条对新闻活动中的禁止行为作出了规定,与现行《新闻法》相比,对一些行为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增加了例如:发布未经法院判决的刑事指控的信息、影响儿童身心正常发育的信息、发布引起社会混乱、对社会秩序、社区安全和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神秘故事的信息……
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禁止发布、传播信息的行为与2015年刑法典的规定相符,其他禁止行为与民法典等法律相符,确保了实践上的可行性。
第八,关于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为保障被新闻机构虚假报道的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新《新闻法》增加了一些关于纠正的规定,例如:电子新闻机构除应当登载、播放更正、道歉外,还应当立即删除已经登载、播放的虚假信息;新闻机构和综合电子信息网站登载、播放其他新闻机构信息,内容需要更正、道歉的,还应当重新登载违法新闻机构的更正和错误信息。同时,对各类新闻机构的纠正位置作出了具体规定。
《新闻法》增加了对新闻机构、组织登载、传播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信息,造成非常严重或者特别严重后果的,吊销新闻出版经营许可证,吊销增刊、增刊出版许可证,吊销广播、电视增刊、电子报纸专版出版许可证,吊销专刊、通讯出版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
第九,新《新闻法》将政府法令中的规定编纂成法律,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来规范新闻活动,具体规定了:国家新闻发展政策;新闻机构管理机构的变化;越南新闻与外国的合作活动;外国新闻机构、外国代表机构、外国驻越南组织的新闻活动;对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子报纸内容的保护;信息反馈……
我们相信,新《新闻法》将为越南革命新闻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开辟重要的法律通道,为建设和坚决捍卫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事业作出越来越宝贵的贡献。
据Vietnamnet.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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