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了6项重点任务和措施,全力克服3号台风影响,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政府刚刚颁布了2024年9月17日第143/NQ-CP号决议,其中涉及紧急克服3号台风(Yagi)影响、迅速稳定民生、促进恢复生产经营、积极促进经济增长、有效控制通货膨胀的关键任务和措施。

3 号台风(八木)是东海地区近30年来、陆地地区近70年来,出现过许多前所未有的超级风暴,强度极强(阵风17级);破坏力巨大;陆地破坏持续时间长、风暴强度持续性好;影响范围广,覆盖北部地区全部26个地区和清化省;受灾对象多;引发长期强降雨,导致许多地方发生洪涝、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
3号暴风雨给人民生命财产、农作物、牲畜和社会经济基础设施造成了严重损失,给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农业生产、服务业和旅游业造成了很大影响。截至2024年9月17日,初步统计,共造成329人死亡、失踪,约1929人受伤;约23.47万间房屋、1500所学校和大量基础设施倒塌受损;堤防事故726处;超过30.74万公顷的水稻、农作物和果树被淹毁;3722个水产养殖网箱被损坏和卷走;近300万只牲畜家禽死亡,近31万棵城市树木被折断……
初步估计,3号风暴造成的财产损失总额超过50万亿越南盾,预计全年GDP增长率将比预期的6.8%-7%下降约0.15%。海防、广宁、太原、老街等许多地方的经济增长率可能比3号风暴来袭前的预测下降0.5%以上。基础设施系统、许多重要工程和人民生活都遭到破坏。暴雨洪涝灾害过后,需要特别关注、优先投入资源并迅速采取行动,稳定人民生活,特别是医疗、教育、环境、农村清洁用水、城市清洁用水、劳动就业、人民生活等社会问题。
自3号台风形成并进入东海以来,政府和总理指示密切监测形势,准确预报台风强度和路径,警告洪水、山体滑坡风险,在台风前、中、后制定应急应对方案,并发出10个电报,在海防市成立前方指挥中心,定期、连续、坚决和紧急指挥。政治局已下达结论,指示应对和克服3号台风和洪水后果的工作;以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为首的党和国家领导已到现场视察并直接指挥。整个政治系统、各级、各部门和地方已紧急坚决采取行动,及时通报并指示支持人民应对、减轻影响和克服3号台风的后果。
由于中央政治局、秘书处、总书记兼国家主席苏林直接领导的密切、及时和果断的领导;整个政治系统的参与;由于政府、总理、各部委、各部门和地方的果断、主动的指导和管理,以及及时有效的反应,以及人民和企业界的支持和陪伴……我们已将损失程度和潜在风险降至最低,并迅速克服了3号风暴造成的后果。
为了尽快克服3号台风(Yagi)造成的损失,迅速稳定民生,促进生产经营恢复,积极促进经济增长,有效控制通货膨胀,力争2024年经济增长率达到6.8-7%左右,政府要求各部委、各部级机关领导、政府机关、其他中央机关、受3号台风影响的26个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以下简称各部委、地方)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和权限,迅速、坚决、及时、有效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结论、政府和政府总理的决议和指示,集中力量完成其中的关键任务和措施。
支持政策和解决方案必须快速、有效、直接针对受影响的对象。
政府的观点是,支持政策和方案必须快速、可行、及时、有效、有针对性、直达受影响对象;受益程序、流程和条件必须简便、易于实施,易于检查、监测和评估。
对已经实施并有效推进的政策,要继承传承;对正在实施、有法可依、有组织、有流程、有规章制度的政策,要扩大适用范围和主体。
调动各级、各领域、各地方的积极性和资源,重点抓好政府、总理、各部委、各地方的政策审批,压缩报送主管部门审批的时间。
调动一切资源,合理有效地管理和配置,防止损失、浪费、消极作用、集团利益、政策暴利,确保公开透明。
做好信息宣传工作,为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和弘扬民族大团结力量、为政治体制特别是基层组织实施作出贡献。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至关重要;首先要迅速恢复生产链、供应链和劳动力链。
目标是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病人要有地方治,学生要尽快返校。
确保社会安全,防止人民缺衣少食、缺水少食、缺衣少住,及时恢复社会活动,稳定人民生活,特别是在受风暴、洪水和山体滑坡影响最严重的地区。
迅速恢复生产链、供应链和劳动力链,恢复和发展生产经营,保持2024年地方和经济的增长势头和复苏势头。
做好准备,随时应对自然灾害、风暴、洪水、山体滑坡等,特别是在 2024 年最后几个月和 2025 年初。
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安全。
支持范围及对象
决议明确提出援助范围和对象为受3号台风、洪水、山体滑坡等影响地区的人民、劳动者、弱势群体、经营户、合作社、企业等。
支持期主要为2024年9月、10月;针对企业和商户恢复情况及生产经营季节性因素,部分支持商户和企业的政策可适当延长,额外资源可实施至2025年底。

六大重点任务及解决方案
为紧急克服3号风暴影响,迅速稳定民生,促进生产经营恢复,积极促进经济增长,控制好通货膨胀,政府提出了6项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a)国防部、公安部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动员一切力量搜寻失踪人员,增加兵力和车辆部署,巡逻、转移、疏散高风险地区人员,向群众运送援助物资。
b)卫生部配合各部委、各部门、各地方动员和安排充足的医疗力量,确保救治伤病员的药品和医疗用品;做好疾病防控、环境卫生、水源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坚决防止洪涝灾害后,特别是在发生山洪、泥石流、塌方等灾害的地区发生疫情。
c)财政部及地方政府:
——确保国家预算资金落实直接支持因3号台风影响而丧葬的人员、死者家属、失踪人员和住院的受伤人员的政策;及时、足额解决和支付丧葬费等相关制度和政策。
-利用国家预算储备金和其他合法资金,对滑坡高风险地区的居民点和住宅区进行紧急搬迁,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d)财政部、相关部委、机构紧急调拨国家储备的食品、设备、物资、化学品、环境清洁剂、消毒剂、杀菌剂、水处理化学品、疾病防治药品等物资支援地方。
d)地方配合国防部、公安部考察、视察,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入偏远地区开展救援工作;重点安排无家可归人员临时安置点,向群众提供粮食、生活用品和清洁饮用水。
二、支持恢复社会生活、稳定民生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a)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牵头确定地方受灾程度及支援需求,并送计划投资部、财政部汇总后报请总理依法拨付2024年中央预算储备金,用于支援地方。
b) 劳动荣军社会部、建设部、财政部、各部委、各机关、地方根据各自权限、职能和任务:
- 加大对贫困户、近贫困户、房屋倒塌、彻底损毁需重建、损毁严重需修复搬迁的困难户的扶持力度,从国家预算、国家临时房屋危房清理基金、贫困户基金、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扶持渠道和社会化渠道给予扶持。
——按照“确定受灾程度,及时救助”的原则,迅速有效落实现行对贫困户、近贫户、困难户房屋严重损毁修复、房屋搬迁等紧急救助政策。
c)计划投资部、外交部、财政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等各部委、机关、地方联合合作伙伴、捐助方,调动各国和国际组织提供的资金和援助物资,及时向受灾群众和地方提供援助。
c)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指示各公司、一般公司和企业集中一切力量,尽快恢复电力、水利、电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及时充分地满足人民的生活和通讯需求;不因风暴和洪水造成停电、电信中断和其他重要服务中断。
d)交通运输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和地方:
-使用国家预算储备金紧急修复并尽快恢复使用土木工程、学校、医院、医疗设施、卫生站、水利工程等。
——动员最大限度的合法资金,立即加固薄弱、受损严重的堤防路段,抢修恢复重点干线交通基础设施、薄弱桥梁、涵洞,特别是恢复暴雨洪涝灾害后交通中断、孤立的居民区交通,制定计划重建严重受损、无法修复的建筑物。
——指导投资者、承包商及时克服风暴、洪水等自然灾害,制定合理施工方案,尽快恢复施工,确保各项工程、项目特别是国家战略性、重要基础设施项目顺利推进。
——尽快恢复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以及学校的教学活动。对于受损严重、无法使用的学校和医疗机构,将于2024年9月建成临时学校供学生就读,并建设临时医疗机构用于诊疗服务,之后将规划重建无法使用的设施。
d)工贸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各地方密切监测本地区,特别是近期发生山洪、泥石流、严重泥石流地区的物资供应和价格形势及动态,及时保障供应,调控价格,防止投机、囤积、哄抬物价和利用自然灾害、风暴、洪水等谋取私利。
e) 教育培训部和地方政府对2024-2025学年受3号风暴影响的学生免除或减少学费。
(7)公安部:
——加强治安维护和社会安全工作,特别是受风暴潮、洪涝灾害影响地区的治安维护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积极建议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强协调,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重点打击利用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重建等机会主义、敌对势力、反动组织和机会主义分子,进行反对党和国家的活动,传播不良信息。
——积极主动严管网络空间,坚决打击造成社会混乱的错误敌对言论和虚假信息。防范和打击以“支援、救援、志愿服务”为名,纠集势力、煽动扰乱安全秩序、在网络空间传播不良、有害和欺诈信息的团伙。
三、支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合作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链、供应链、劳动力链,恢复和促进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a)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重点负责指导、制定灵活有效的生产计划和补救措施,以便在暴雨洪水灾害后立即恢复农业生产;汇总需求,及时报告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以决定对地方恢复农业生产的种子、饲料、化学品和必要材料的支持;指导检查、审查和汇总暴雨洪水灾害对堤坝系统和灌溉水库造成的事故和损坏情况,汇总并向总理报告立即修复和恢复以确保安全的资金需求。
b)财政部:
——依法迅速有效地落实对受风暴、洪水、山体滑坡等灾害影响或损失的人民免除、减少、延长税费、收费、土地租金、水面租金等政策。
- 责令保险公司紧急审核并按规定向受影响客户支付保险金。近期内,立即按规定向客户先行赔付。
c)越南国家银行:
-根据2024年《信贷机构法》第147条第4款的规定,于2024年9月向总理报告资产分类、风险准备金水平、风险准备金提取方法以及使用风险准备金处理风险的情况,以支持因3号风暴影响而面临困难和损失的客户。
——指导信贷机构积极制定支持计划,调整债务条款,维护债务群体,考虑对受影响的客户免除或降低利率,制定新的信贷计划并提供适当的优惠利率,并继续向客户提供新的贷款,以恢复风暴后的生产经营,并遵守现行法律规定。
d)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财政部研究、建议并于2024年10月向政府和总理报告,补充越南社会政策银行的资源,用于向越南社会政策银行正在实施的信贷项目提供贷款,特别是向北部中部和山区省份的贫困家庭和其他政策受益者提供贷款;如有必要,向总理报告,审议和调整2024年信贷增长目标。
d)工业和贸易部:
——研究提出支持受损物流设施和仓库快速恢复的政策,确保供应链不中断。
- 研究实行旅游住宿设施电价与电力生产价格相等的政策。
e)交通运输部指示地方抓紧打捞被3号风暴沉没的船舶,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为企业修复创造条件,尽快恢复旅游运营。
g) 文化体育旅游部配合地方政府,允许受影响地区的旅游企业在2025年6月前减免80%的旅游服务业务押金。
h)政府监察局、各部委和行业部门暂停在地方的检查、考核活动,以便地方集中精力克服自然灾害和洪水造成的后果。
i)社会政策银行致力于加速政策性信贷项目的发放;审查和汇总从银行借款客户的损失,建立新客户需求并提出实施资金来源,与计划投资部和财政部协调,向主管部门报告,供其审议和决定。
k) 越南社会保障局正在研究延长向遭受3号风暴破坏的旅游企业支付社会保险金的期限。
l) 各部委、地方应指导承包商、施工单位对风灾后施工工程、施工机械的现状进行检查、评估,拆除、迁移或修复受损的建筑物、机械设备,评估安全风险,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安全恢复施工。
四、未来时期应对风暴、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准备重点任务和措施
a)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各地方:
——对房屋被埋的村庄和家庭进行清查,将村庄和房屋中的人员安置到安全的地方,最迟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
- 审查薄弱、受损、存在风险和高风险的灌溉工程、堤坝、水库等,制定计划分配国家预算资金用于修复、加固、升级和新建,确保预防、应对和应对未来时期,特别是2024年最后几个月发生的自然灾害、风暴和洪水的需求。
——紧急审查、汇总地方提出的紧急受灾地区居民安置方案,包括建设安置区、分散安置区计划,以便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地区安置居民(2022年5月18日第590/QD-TTg号决定),并于2024年10月配合相关部委向政府提交审议,由政府总理决定从2024年中央预算储备金中拨付资金支持地方。
——按规定指导红河流域水库网内水电项目的运行。
b) 自然资源和环境部:
- 调查和勘察洪水情况以及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山体滑坡地点;详细划定存在山体滑坡风险的区域,以便发出警报。
- 在更新、测算的基础上,全面、综合考虑异常、紧急情况(其中需要具体确定权限、职责、实施过程、实施时间,同时要根据《民防法》的规定进行审查)、气候变化情景等,对水库库间调度过程进行整体审查和调整;按照规定安排汛期时间,优先考虑下游地区的防洪能力。
——研究提出利用大型、重要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上部分防洪库容的方案,提高紧急异常情况发生时削减下游洪水的能力。
——加强自然灾害、暴雨、洪涝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及时部署相应的防控措施和应对措施。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系统,与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地方建立对接机制,根据自然灾害风险等级指导和落实应对措施。
c) 交通运输部和地方政府:
——审查和评估交通基础设施现状,重点对主要公路、铁路薄弱桥梁进行修复、加固、升级改造、改造和新建,确保满足预防、应对和应对未来风暴、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要求。
——做好塌方土石方倾倒区的设置,以便处理交通事故;发生重大损毁需要扩建道路、改道的,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保安全。
d)工贸部负责主持、配合各部委、机构报请主管部门研究调整有关规定,允许能源部门单位提高替代物资、设备储备水平,以便及时应对自然灾害。
d)教育培训部、各部门、各地方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使学生和人民掌握应对自然灾害和疫情的必要技能,能够自力更生,及时应对。
e)信息通信部指导地方和电信企业紧急恢复受3号风暴和风暴后洪水影响的电信网络基础设施;部署解决方案,确保在发生自然灾害和洪水时通信能够服务于政府的指挥和运作。
g)国防部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完成国家民防指导委员会工作,确保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平稳、有效、高效运行,继承和发扬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指导委员会和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委员会以往的活动,制定应对预案,特别是应对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避免被动应对和措手不及,明确从中央到地方系统有效实施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民防法、自然灾害防治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一致性。
5. 制定机制、政策、简化行政手续、落实支持政策的工作组和方案
a)建设部、各部委、地方研究减少建设投资管理中的行政手续;允许生产单位、经营户和企业依据第62/2020/QH14号法律关于修改、补充《建筑法》若干条款的规定,适用修改、补充《建筑法》第89条和第130条的规定,对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工程、工厂进行修复、重建,使企业能够早日恢复生产经营。
b)外交部继续动员国际伙伴和海外越南人社区的资源,支持遭受自然灾害和洪水影响的地区和人民。
c)工业贸易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各部委、机构应根据地方要求,协调受雨水和洪水影响的省市与其他省市之间的合作,确保为受雨水和洪水影响地区的学生和患者提供必需品。
d) 地方:
-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23条第1款a、b、c点和第24/2024/ND-CP号法令第78条的规定,根据职责权限研究并决定对为立即克服或迅速处理3号风暴及其后洪水所造成的后果而必须实施的招标包指定缩短招标时间。
——依据法律规定,按照职责权限研究决定为尽快预防、应对和克服3号台风及台风后洪水所造成的影响而必须实施的紧急工程、项目的投资程序、流程。
6. 团体控制通胀、促进经济增长的任务和措施
各部委、各机关、地方按照职责、任务和权限:
(一)掌握市场形势和物价动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市场。促进生产,保障商品供应;加强价格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稳定人民生活、生产经营必需品和原材料价格;依法严厉打击投机、囤积、哄抬物价、操纵价格行为。
b)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确保充足的粮食供应,特别是在遭受风暴、洪水和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地区,绝对防止年底出现粮食短缺。
(三)继续加强储蓄,切实节约经常性支出,为社会保障、抗击自然灾害、扶贫济困、发展投资储备资金。坚决加快国家重点、跨省区、连接全国、区域乃至世界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d)继续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供应链多元化,优先开发和充分利用重点战略出口市场和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带来的机遇;推动新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和签署,拓展中东、非洲、清真产品市场等新兴市场。
d)焕发传统增长动力,大力培育新兴增长动力;最大限度地利用外部支持资源,促进创新、数字经济发展、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半导体、清洁能源、氢能等新兴产业和领域发展。
e)重点采取果断、及时、有效的措施,解决一些省市以及其他受3号风暴和风暴后洪水影响地区滞留、未完成的项目中涉及的工程、土地等困难和障碍。
确保国家预算资源落实支持政策。
政府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集中精力深入学习、紧急组织同步、及时、有效落实各项支持措施和政策,确保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防止损失、浪费、消极作用和集团利益;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主动解决遇到的困难、障碍和问题,向主管部门报告超出职责范围的问题。
财政部、计划投资部和地方保证国家预算资源落实支持政策。
各省、直辖市要紧急总结、完善受灾统计,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财政资源,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和政策,克服3号台风造成的灾害影响,为群众、企业、经营户、合作社、企业提供援助,按照各自职责推动经济发展;紧急汇报受灾情况,提出中央财政支持建议,报送财政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计划投资部。2024年9月20日前综合起来,提交总理审议并支持决定。
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越南通讯社等新闻机构继续向人民和企业提供信息、沟通和鼓励,以克服困难;弘扬整个政治体系的综合力量、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在困难时期守望相助的友爱精神。
内政部紧急提议奖励和鼓励在预防、抗击和克服自然灾害后果以及支持人民方面树立光辉榜样的集体和个人。
政府要求国家审计署和国会各委员会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审计计划考虑暂停地方审计和监督工作,根据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和国会各委员会的监督计划暂停监督活动,以便地方集中精力克服自然灾害和洪水灾害造成的后果。
政府敬请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及其各成员组织、各社会政治组织、越南红十字会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及时组织开展慰问、鼓励、赠予和援助遭受自然灾害、风暴、洪水等影响的民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