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建设和运营Tho Loc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投资政策。
(Baonghean.vn)——政府已批准在东南义安经济区规划下投资兴建Tho Loc工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项目的投资政策,投资者为VSIP义安有限公司。
越南政府副总理陈琉光刚刚签署了2023年2月8日第57/QD-TTg号决定,批准了乂安省东南乂安经济区规划中的乂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企业投资项目(第一期)的投资政策。该项目的投资方是乂安VSIP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规模为500公顷,不包括南北高速公路途经Tho Loc工业园区和东南义安经济区N2路线的路段面积。项目经营期限为50年,自2023年2月8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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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商业投资项目(一期)已获越南政府总理原则上批准,由VSIP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图片:范邦 |
副总理要求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示东南义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要求投资者审查并准确确定项目总投资资本,并在投资登记证书中注明。
关于项目实施地点,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示有关机构与投资者配合,在主管部门批准和投资登记证规定的Tho Loc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确定项目位置和边界。
副总理要求计划投资部全面负责项目投资政策评估报告,并根据《投资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工业园区进行国家管理。
各有关部委、部门依据投资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投资项目评审工作。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确保所报告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依法对内容进行评估;负责项目是否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听取各部委的意见;更新乂安省东南部经济区总体建设规划调整总体规划、2021-2030年及展望2050年的乂安省规划、2021-2025年五年省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建设规划中的项目位置和面积规模,并依据规划法、土地法和建设法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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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视察土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一期)现场规划。图片:范邦 |
确保该项目的土地使用目标符合政府总理在2022年3月9日第326 / QD-TTg号决定中分配给义安省的2030年国家土地使用计划和2025年国家土地使用计划中的工业园区土地目标。
在土地租赁时,审查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国家授予的土地租赁条件;确保符合国家根据土地法规定允许改变土地用途实施项目的条件。
监督投资主体遵守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按规定履行建设手续;确保项目用地位置、规模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投资政策;项目用地结构、环境安全距离符合国家建设规划技术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依据土地法规定的顺序、程序和规定,依据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实施规模、位置、进度、规划及相关土地利用计划的文件,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恢复和土地用途转换计划,同时采取补充土地面积或提高其他水稻种植土地利用效率的措施,对土地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的水稻种植土地用途转换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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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g Nguyen 区 VSIP Nghe An 工业园全景。照片:Thanh Cuong |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指示相关机构和投资者遵守《灌溉法》及其指导文件的规定;制定修复渠道的计划;确保项目实施不会影响灌溉系统的管理和运行以及该地区人民的耕作能力;遵守政府第43/2015/ND-CP号法令关于建立和管理水源保护走廊的规定。
如果项目实施区域有公共资产,建议遵守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律的规定,确保资产和国家预算不流失。
国家管理的小块土地的分配和租赁,应当符合政府关于实施《土地法》若干条款的第 43/2014/ND-CP 号法令第 14a 条第 1 款规定的标准(政府关于修改和补充《土地法》若干条款实施细则的第 148/2020/ND-CP 号法令第 1 条第 11 款补充)。
副总理还要求义安省人民委员会指示东南义安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和相关机构监督项目实施过程,确保符合保护和弘扬文化遗产价值的要求以及文化遗产法规定的条件。
指导、检查、监督投资主体按规定履行建设手续;确保项目用地位置、规模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政策,确保项目用地结构、环境安全距离符合国家建设规划技术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