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自2024年5月起生效
《科技考试条例》、《领导职务指导意见》、《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意见》、《高校培训指导意见》等教育政策将于2024年5月起实施。
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条例
2024年4月10日,教育培训部颁布了《全国中学生科学技术研究竞赛条例》(第06/2024/TT-BGDDT号通函)。
本规定随同2024年4月10日第06/2024/TT-BGDDT号通函一并发布,自2024年5月27日起生效,并取代2012年11月2日第38/2012/TT-BGDDT号通函颁布的《关于初中和高中学生全国科学技术研究竞赛规定的规定》和2017年12月19日第32/2017/TT-BGDDT号通函修改和补充了与第38/2012/TT-BGDDT号通函一并发布的《关于初中和高中学生全国科学技术研究竞赛规定的若干条款》。

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新变化是竞赛项目数量的增加。具体而言,教育培训部最多可报名3个竞赛项目(原规定为2个)。河内市和胡志明市教育培训部每个单位最多可报名6个竞赛项目(原规定为4个)。
参赛单位为教育培训部直属院校、大专院校、研究所、学院的,每单位最多可报名2个项目;竞赛承办单位最多可报名6个项目。其中,竞赛承办单位为河内市教育培训局或胡志明市教育培训局的,每单位最多可报名12个项目。
新规还增加了对研究指导老师的规定。具体而言,每个竞赛项目必须至少有一名研究指导老师,该指导老师应为候选人所在院校的教师或工作人员,且具备与竞赛项目相关的专业知识。每位研究指导老师在同一个竞赛项目中只能指导一个竞赛项目(原规定最多指导两个)。
奖项数量规定较之前也有所增加,即本届大赛奖项总数不超过参赛项目总数的60%(原规定为50%)。其中,一等奖数量不超过总奖项数量的10%(原规定为5%);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各类别奖项数量不超过总奖项数量的30%,原规定为二等奖不超过10%,三等奖不超过15%,四等奖不超过20%。

高等学校教育培训领域领导和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意见
教育和培训部刚刚发布了第 04/2024/TT-BGDDT 号通函,为公立大学和师范学院教育和培训领域的领导和管理职位及专业职称提供指导。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
根据该通知,确定职位的原则必须与教育领域的专门法律规定相一致;并且必须确保遵守政府第106/2020/ND-CP号法令第3条规定的关于规范公共服务单位职位的原则。。
教育培训领域的领导、管理职务和专业职称与教育机构的组织结构、培训活动、科技活动、社会服务等相关;
同时,在学校按职称确定岗位时,要保证效率,减少工作重点,精简人员,调整机构,减少国家预算成本。
教育机构领导和管理职位具体名单如下:
静息态 | 职位目录 |
我 | 大学 |
一个 | 大学和学校理事会职位 |
1. | 大学校董会主席 |
2. | 大学校董会主席/学院校董会主席 |
B | 领导和管理职位 |
二 | 大学管理领导职位 |
1 | 大学校长 |
2 | 大学副校长 |
一、二 | 大学所属及附属单位领导、管理职务 |
1 | 校长、院长、主任及同等职务 |
2 | 副校长、副院长、副主任及同等职务 |
3 | 大学参谋长、系主任及同等职务 |
4 | 校办公室副主任、系副主任及同等职务 |
5 | 系主任、中心主任及同等职务 |
6 | 副主任、中心副主任及同等职务 |
I.III | 担任大学组织、单位领导、管理职务 |
1 | 院长、研究所所长、中心主任、校长及同等职务 |
2 | 副系主任、研究所副所长、中心副主任、副校长及同等职务 |
3 | 系主任及同等职务 |
4 | 副系主任及同等职务 |
5 | 实验室经理、项目主任、车间主任及同等职务 |
6 | 实验室副主任、项目副主任、厂长副厂长及同等职务 |
教育培训领域岗位及专业职称列表如下:
静息态 | 职位目录 | 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
1. | 高级讲师 | I类 |
2. | 主讲讲师 | II 类 |
3. | 讲师 | III 类 |
4. | 助教 | III 类 |
5. | 教育学院高级讲师 | I类 |
6. | 主师范学院讲师 | II 类 |
7. | 教育学院讲师 | III 类 |
8. | 主要实践指导老师 | II 类 |
9. | 实践指导老师 | III 类 |

发布教育部门统计指标
2024年3月18日,教育培训部发布第3/2024/TT-BGDDT号通告,颁布教育行业统计指标体系。
本通知自2024年5月3日起施行,规范教育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包括指标清单、统计指标内容。
2017年7月28日第19/2017/TT-BGDDT号通告,颁布《教育领域统计指标体系》,自本通告生效之日起失效。
教育统计指标体系是依照统计法及其指导性文件的规定,为评估、预测教育形势、制定教育战略、政策、发展规划等工作收集统计资料,满足教育统计信息交换和共享需要,建立教育统计报表制度的依据。
教育统计指标体系包括:教育统计指标清单、教育统计指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