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子放高利贷,年利率高达360%,因强迫“债务人”签署文件被捕
在短时间内,黄某通过高利贷非法获利数亿越南盾。当“债务人”无力偿还时,黄某强迫其签署贷款文件。
平顺省侦查警察署刚刚宣布,将暂时拘留 Diep Van Hoang(57 岁,居住在潘切市春安坊),以调查其在民事交易中放贷高利贷的行为。
与此同时,法院下令禁止讨债人吴氏宝玉离开其住所,以澄清其行为。敲诈勒索。

根据初步调查,从 2024 年 11 月到 2025 年 2 月,黄某多次借钱给 NTL 女士(61 岁),总金额约 10 亿越南盾,月利率为 30%(相当于年利率 360%)。
后来,由于L女士无力偿还,黄先生主动将利率降至每月20%。然而,L女士仍然未能偿还,于是黄先生想出了向受害者施压以迫使其还款的办法。
4月12日,黄某和吴氏宝玉某前往L女士家中索要钱财。两人大声强迫受害者签署了一份总额为13亿越南盾(包括10亿越南盾本金和3亿越南盾利息)的债务文件。
两人刚离开就被警察发现并带到警察局。
最初,调查机构认定黄某通过上述高利贷活动在短时间内非法获利数亿越南盾。


